12月3日,微信團隊發布《微信關于規范校外培訓內容發布和傳播的合規指引》。全文如下:
為響應國家“雙減”政策,依照《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及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即日起,微信平臺將進一步規范學科類培訓內容的發布和傳播,具體指引如下:
一是不得在微信平臺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學齡前兒童)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推廣性、誘導性內容,以及“販賣教育焦慮”、承諾迅速提高考試成績的內容;
二是不得利用微信平臺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
微信一直以來致力于為用戶提供綠色、健康的網絡生態環境,我們希望廣大用戶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要求,主動按照本合規指引規范行為,也歡迎廣大網友進行監督、提供更多線索,共同營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的網絡環境。
注: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