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小學校服質量合格率保持90%以上
8月10日,記者從廣州市教育局獲悉,廣州教育堅持十數年持續改進和規范校服管理工作,廣州市中小學校服質量合格率一直保持90%以上。
據介紹,從2006年開始實行校服集中招標采購到2017年校服的“放管服”改革,廣州市教育局都一直強調校服管理要遵循公開、公平、規范和專業原則。
2021年3月,廣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門重新修訂印發了《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再次明確廣州市“學校可以自主采購校服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校服采購模式,同時要求校服的選用要多方參與、采購全過程要公開,構建以學校及家委會為主體、多方參與的校服采購機制,使廣州校服市場保持著向更透明、更開放的方向發展。
今年重新修訂的《辦法》,明確實行校服“雙送檢”制度,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送檢主體和責任,即供貨企業與采購單位實行的“雙送檢”:一是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學校、主管的教育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今年7月,廣州市教育局聯合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辦法》的配套文件——《廣州市校服采購合同(2021版)》(以下簡稱《合同》),一方面充分發揮市場在校服配置中的關鍵作用,另一方面著力保護和完善校服市場的公平環境,進一步規范和監督校服的采購管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
根據《合同》,校服的樣式可由學校指定或由生產企業設計,委托設計的校服樣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等最終要由采購方書面確認。校服出廠前,提供方要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有資質檢驗機構檢驗,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后方可交貨。同時,合同還對校服的質量標準、交貨、驗收要求、售后服務、違約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合同》進一步落實了《辦法》的要求。
接下來,廣州市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校服質量檢測監督,提高校服售后服務滿意度,推動廣州市校服工作健康發展,筑牢校服安全防護屏障。(記者 蔣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