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百事通!湖北省教育廳發布告家長書

發布時間:2023-01-13 08:41:39  |  來源:云上咸安  

1月12日,湖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寒假校外培訓告家長書寒假期間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工作提示,詳情如下:

關于寒假校外培訓告家長書


(資料圖片)

一、樹立正確育人觀念。過重的學習負擔會嚴重影響孩子身心健康,應尊重孩子興趣愛好,不盲從、不攀比、不跟風,理性科學選擇參加非學科類培訓。

二、謹慎選擇培訓機構。下載“校外培訓家長端APP”,查詢證照齊全的正規培訓機構,請勿選擇無證無照的“黑機構”,避免“退費難”、“卷錢跑路”等風險。

三、關注機構公示信息。務必關注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培訓人員資質、培訓項目、課程安排、收費標準等公示信息,選擇資質齊備、信息完整的正規培訓機構。

四、務必簽訂培訓合同。務必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湖北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認真研讀條款,如有疑問,請向有關法律專家咨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通過正規平臺繳費。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將培訓費用繳入指定監管賬戶,索要正規發票,不要一次性繳納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的費用,且不要超過5000元。

六、慎防機構虛假誘導。不相信任何機構或個人以組織考試、保上名校、幫助擇校等名義的虛假誘導,以免上當受騙。

七、關注保護孩子安全。為孩子選擇安全設施齊備的培訓機構,教育孩子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如有條件盡可能接送孩子上學。

八、共同監督培訓行為。規范校外培訓行為事關您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教育事業發展大局,需要您的積極配合。如您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有違反“雙減”政策規定的行為,尤其對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任教、有償家教,從事或變相從事介紹、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行為,請及時向培訓機構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 linktype="text" imgurl="" tab="outerlink" data-linktype="2"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color: rgb(87, 107, 149);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 cursor: pointer;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附件:全省校外教育培訓投訴舉報電話統計表>>

寒假期間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工作提示

一、規范培訓行為。寒假期間,以任何形式開展學科類培訓均屬違規培訓行為,所有培訓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一對一”“上門服務”“線上答疑”“能力拓展”等名義開展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

二、規范信息公示。應當將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培訓內容、師資信息、收費項目及標準、培訓課程安排等信息在機構網站、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主動接受監督。

三、規范價格標準。應當恪守公益屬性要求,嚴格執行培訓價格備案制度,并在培訓機構網站及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收費,不得隨意漲價。

四、規范收費管理。主動與學生家長簽訂《湖北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開具正規發票,不得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學費,所有收費必須通過監管平臺繳入指定監管賬戶,不得私下交易存入其他賬戶。

五、規范從業人員。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有從業人員入職前必須進行涉刑事犯罪及培訓機構“黑名單”查驗。強化從業人員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意識,提升專業水平,增強服務能力。

六、規范培訓材料。主動接受主管部門審查檢查,不使用不合格的培訓材料,及時修訂不妥當的培訓材料。

七、規范經營行為。堅決禁止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捆綁課程、打包課程等方式欺詐家長。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嚴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對家長和學生進行營銷“轟炸”。

八、加強安全防范。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九項規定》,加強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健全各類安全問題的防范措施,每天對場所進行消殺,保持場所經常通風,全程佩戴口罩,確保學生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學習。

(來源:湖北省教育廳 編輯:董盈)

關鍵詞: 培訓機構 湖北省教育廳 告家長書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