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播報】醫療廢水直接排 檢察建議作“鐵閘”

發布時間:2022-08-05 16:39:18  |  來源:云上咸安  


(相關資料圖)

【案情簡介】

2021年4月13日,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在某鎮日常巡查時,發現某村衛生室在執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未設置規范的醫療物貯存間和明顯的警示標識,貯存醫療廢物的塑料桶未加蓋放置在醫療區,未采取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螂、防盜、防兒童接觸安全措施,產生的醫療廢水未經消毒處理直接排放。

醫療廢水攜帶大量致病菌和病原微生物,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將會對水源、土壤造成污染,易引起疾病的傳播。為消除安全隱患,2021年4月13日,該院決定立案審查。通過實地走訪、拍照取證、樣本送檢等方式收集證據,該院向咸安區衛生健康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查處違法行為,消除衛生安全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以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收到檢察建議書后,2021年5月5日,咸安區衛生健康局立即成立工作專班,對某鎮某村衛生室進行立案查處。該局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各醫療機構針對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置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同時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各鄉鎮衛生室及民營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置工作進行新一輪的全交叉監督檢查,排除隱患。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該局依法依規建立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置的長效機制。

【案例評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并且規定檢察機關已履行訴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進行公告。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依法履行職責,并書面回復。

【溫馨提示】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環境保護需要大家群策群力,任何人發現污染環境行為,都應該向有關部門舉報。(供稿:咸安區人民檢察院)

關鍵詞: 檢察建議 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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