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出臺后,我區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生,咸安區市場監管局提示家長們謹慎選擇培訓機構,理性消費,在選擇校外培訓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了解培訓機構是否具備合法資質
(資料圖)
校外培訓機構分為學科類培訓機構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兩類,家長們在選擇培訓機構時首先查驗是否具備合法的培訓資質。
規范合法的學科類培訓機構教培機構需有教育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及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培訓科目內容包括: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和生物。
規范合法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需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主要進行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培訓。非學科類的校外培訓,根據其培訓內容可咨詢與培訓內容相關的部門。科技類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可咨詢科技局,體育藝術類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可咨詢文旅局。
各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二、了解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依據及標準
咸寧市轄區內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的線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按照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制定咸寧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費政策執行:
標準課時為 45 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課時收費標準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
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 3 個月或 60 課時的費用。校外培訓機構應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標準、辦學事項、上課時間和服務承諾等事項。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包括培訓資料費)其他費用。
三、必須簽訂正規合同
為預防以后發生培訓費用糾紛,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家長們在繳費前一定要簽訂正規合同,要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對合同中約定的培訓課程、提供培訓的老師、培訓費用、培訓時間安排、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等重要條款要進行認真閱讀。要提高維權意識,將口頭約定寫入合同條款。不要輕信夸大其詞的宣傳。簽訂合同時要警惕各種“優惠陷阱”。及時向培訓機構索要正規發票,發票上要加蓋與培訓機構名稱一致的印章,培訓合同和憑證在培訓期內一定要妥善保管。
四、與校外培訓機構發生消費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發生校外培訓類消費糾紛時,家長們要收集好相關證據,要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遇到權益受損問題,要及時收集好證據,與校外培訓機構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撥打12345熱線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請求相關部門協助處理,若調解不成功,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咸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董盈 責編:余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