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鄂州市在靜態管理區,印制了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證,便于防疫工作開展。
4月16日13時許,鄂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在西山公園附近進行例行檢查時,黑色摩托車駕駛員瞿某出示的人員通行證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執勤民警立即向區防疫指揮部聯系核實,經區防疫指揮部核實該證編號屬供電公司號段,但供電公司表示本單位并沒有瞿某其人,隨即執勤民警將瞿某帶至街面警務站開展調查。
經查,該證為瞿某所在公司員工何某私自偽造后給予瞿某使用。鄂城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隨即對何某進行了調查,當場何某如實供述了其為方便出行、偽造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證、還將偽造證件給予他人使用的違法行為。
目前,何某偽造的通行證已被依法收繳,何某因偽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通行證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擾亂社會秩序、阻礙執行公務、網絡制造散布謠言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來源:湖北發布 編輯: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