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伊始,北京又一個“共有產權房”項目宣布入市。不過此項目與作為保障性住房而被人們熟知的共有產權住房大不相同,本質上是商品房,因此又被稱為“純商品共有產權房”或“新型共有產權房”。
中國商報記者了解到,上述項目名為朝陽一墅,位于朝陽區東北五環外,銷售價格為6.46萬/平方米(含裝配式全裝修費用),購房者購買并持有85%的產權份額,享有100%使用權,采取一次性公證搖號確定選房順序的銷售方式。
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雖然都是個人購房者與政府按比例共同持有房屋產權,個人購房支出相應降低,但該項目屬于商品房,與保障性的共有產權住房并不是一回事,購買條件、退出機制等均不相同。
記者了解到,在購買條件上,共有產權房的申請家庭應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北京均無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年齡需為30歲以上。而“純商品共有產權房”只要購房者滿足北京限購條件就可以,并無其他限制條件。
在退出機制上,共有產權房規定五年限售期滿后,購房人只能將其轉售給同樣具備共有產權房購買資格的群體,且產權不變,政府(代持機構)持有原有比例房屋產權。而“純商品共有產權房”的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五年后,可按市場價格轉讓購房人持有的房屋產權份額,政府按市場價回收持有份額對應的價款,轉讓對象為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人,再購房人獲得完全產權的商品房。
就連出租規則上,二者也有明顯不同。共有產權房的租金要按持有份額分配,“純商品共有產權房”的出租收益則100%歸個人購房者所有。
那為何“純商品共有產權房”的產權也是購房人與政府共同擁有呢?原來這是由于在土拍環節引入了“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的競拍方式。
據了解,該競拍方式是今年北京在集中供地中使用的穩地價政策“工具箱”里的一種,當開發商的競買報價達到土地合理上限價格時,則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現場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程序,從而引導開發商理性競買,通過政府和個人共有產權的方式,減輕購房人負擔,滿足居民自住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競政府產權份額,“工具箱”里的穩地價策略還有很多,包括設定地價上限、競建高品質住宅、競建人才公租房、競企業自持房屋比例、執行差異化稅收信貸優惠政策、制定優先購房順序等。相關部門會結合擬出讓每一塊土地所在區域市場供求、功能定位等因素合理,確定其競買條件和交易方式。有的地塊還會幾種方式進行疊加使用,如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達到設定的預設份額時,則轉入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投報程序。(記者 王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