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優質企業上市和發展扶持辦法(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根據《辦法》,南海企業成功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與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獎勵總額一致,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
據介紹,此次印發的《辦法》,主要是根據《佛山市南海區推動企業上市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進行了修訂。
記者梳理發現,《辦法》不僅增加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相關內容,還對上市企業從南海區外遷入獎勵、輔導備案獎勵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其中,《辦法》中提到,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能獲得100萬元~200萬元的股改獎勵,企業向廣東證監局申請輔導備案并取得受理回執的,獎勵200萬元。意味著企業上市過程中達到輔導備案階段能最高獲得400萬元獎勵。
此外,企業在中國證監會或其指定的股票發行審核部門正式受理上市申報材料后,給予企業扶持資金50萬元。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給予企業扶持資金50萬元;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按首發募集資金金額分五個檔次給予企業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
南海區外上市企業遷入獎勵方面,則由之前的40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同時增加了新三板創新層企業遷入獎勵。根據《辦法》,南海區外企業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區政府認可的境外資本市場上市后,將住所遷入南海區的,給予企業1000萬元獎勵。新三板創新層企業將住所遷入南海區的,給予企業300萬元獎勵。有關獎勵資金在企業辦理好變更登記、稅務登記等有關手續后支付給企業。
南海區金融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為大力推動企業上市,《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優質企業上市和發展扶持辦法》已實施多年,并依據資本市場發展情況進行了多次修訂,目的是鼓勵優質企業運用資本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加快南海區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構建。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南海上市企業數量增至21家,新三板企業43家,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300多家。(記者:李春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