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變“神藥”虛假宣傳,公司要求撤銷25萬元罰款敗訴

發布時間:2023-10-08 09:01:48  |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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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某健康科技公司請求撤銷商業虛假宣傳行政處罰的案件,依法判決駁回該公司的訴訟請求。

2021年9月,某健康科技公司在其經營場所內開設健康講座,向中老年人群體宣傳該公司代理銷售的某品牌膠囊。公司稱該膠囊是“第二個太陽”,含增強免疫力、抗輻射、抗腫瘤、抗感染、降血壓等多種功效,“給很多身患癌癥、身患絕癥的人帶去希望”“有效預防新冠病毒”,并且宣傳該產品獲得中科院“2017年科技創新先進配方成果獎”。

但實際上,該膠囊主要原料為紫蘇籽油、蜂膠粉、維生素E,屬于保健品,不能代替藥物。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老人家屬舉報后調查,認定該公司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侵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2022年5月,市場監管部門對健康科技公司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行政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健康科技公司對某品牌膠囊進行宣傳時,含有大量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未經批準的保健功能以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宣傳內容,客觀上容易使消費者對案涉保健食品的功能產生誤解,從而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并無不當。

法院認定市場監管部門綜合“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法律規定及該公司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的情節,對該公司處25萬元罰款,過罰相當,據此判決駁回該公司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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