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不能光靠罰款。近三年來,本市市場監管系統探索柔性包容審慎監管,開展行政指導一萬余次,截至今年8月,全市有違法事實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案件近3000件,免罰總額達9000余萬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責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
近年來,市市場監管局將行政指導融入市場主體準入、市場經濟監管和行政執法過程,全面提升行政指導效能,督促市場主體落實責任、加強自律并規范自身行為。2020年7月,市市場監管局以輕微違法初次違法不予處罰為原則,推出79項容錯糾錯清單,涵蓋企業登記管理、廣告、食品安全、價格、產品質量、網絡監管、計量、認證、標準化、合同、商標11個市場監管執法領域,對行政處罰法不予處罰的規定予以細化。
在推進過程中,海淀區創新推出“一案三書”,在對企業作出不予處罰決定書同時送達行政建議書和市場主體信用承諾書,對當事人進行教育,指出其存在的問題,督促其遵守法律規定。延慶區制定《關于食品類案件適用過罰相當原則指導意見》,根據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后果、主觀故意情況、主體配合改正態度、貨值金額大小、違法時間長短等情況,通過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適當采取從輕、減輕處罰,從而降低處罰額度,減輕案件查辦阻力、減輕企業負擔,自意見實施以來,共給予減輕處罰食品類案件120余件,減輕罰款600余萬元。
在總結前期容錯糾錯清單改革經驗基礎上,市市場監管局進一步加大執法方式改革力度,今年5月印發《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清單涵蓋了可能實施強制措施的絕大多數領域,共計12類,涉及商標、廣告、企業監督管理、計量、專利、價格、食品等7個業務領域。清單實施后成效明顯,減少了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記者 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