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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裁判文書顯示,在任國開行湖北省分行有關職務時的楊德高,勾結湖北仙桃市地方投資平臺相關負責人以投資之名行受賄之實,獲利數(shù)百萬元,最終案發(fā)被查。”
據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湖北監(jiān)管局,因向違規(guī)項目發(fā)放貸款;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違規(guī)變相發(fā)放土地儲備貸款;貸款管理不審慎,形成不良;未嚴格執(zhí)行受托支付,國開行湖北省分行被罰240萬。此外,時任湖北分行副行長楊德高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
履歷顯示,楊德高曾于1980年9月至1996年在建設銀行工作時間長達16年。1996年,楊德高加入了國開行,歷任該行武漢分行信貸處處長、湖北省分行經營管理處處長、湖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分行高級客戶經理、高級專家(副局級)等一系列職務,任職時間長達20年,并于2018年9月退休。
不過,在退休兩年后,2020年7月,楊德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隨后,2021年1月4日,楊德高被開除黨籍。同年10月,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楊德高被指控犯受賄罪一案。
黃岡市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楊德高在擔任國開行湖北分行客戶處處長、國開行湖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開行湖北分行高級客戶經理、高級專家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取貸款、承接工程、購買房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81余萬元。被告人楊德高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此外,相關裁判文書顯示,在任國開行湖北省分行有關職務時的楊德高,勾結湖北仙桃市地方投資平臺相關負責人以投資之名行受賄之實,獲利數(shù)百萬元,最終案發(fā)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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