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團董事長李曉鵬表示:建議開展金融租賃公司股權投資業務試點

發布時間:2020-05-25 09:13:37  |  來源:證券時報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要求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準備的一份提案是關于建議開展金融租賃公司股權投資的。他認為,金融租賃公司在股權投資方面有業務需求和先天優勢,允許其開展股權投資有利于優化社會融資結構,發展多元化投資主體。建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金融租賃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為規范金融租賃公司股權投資積累經驗。

李曉鵬在提案中表示,股權融資作為直接融資方式能夠切實幫助企業去杠桿、降成本,從而有效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目前,我國金融機構中已有銀行、證券、信托、保險和基金具有股權投資資格,金融租賃尚未獲得監管部門資格批準。

他認為,金融租賃公司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金融領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初步具備了開展股權投資業務的條件,并從資金實力、管理規范性、專業優勢、風險可控性以及融資租賃公司已有例可循等方面做了闡述。

基于金融租賃公司的自身優勢,以及通過股權投資支持實體經濟的現實需求,對于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股權投資業務,李曉鵬在提案中提出了具體建議,主要圍繞四個方面。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

建議銀保監會制定試點機構準入標準及監管辦法,優先支持監管評級高、股東背景好、資本實力強、創新能力強的金融租賃公司設立投資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業務,明確試點機構對于投資子公司出資不得超過自身資本凈額的20%,并對股權類投資資產風險資產權重給予優惠計算。

二是引導投資范圍。

建議監管部門及相關部委出臺相關政策,引導支持試點機構優先投資于交通運輸、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衛生、綠色環保、制造業和新基建等發展潛力大、產業帶動力強的行業。鼓勵引導試點機構參股、控股融資租賃公司,做大融資租賃行業規模。

三是加強風險管控。

建議借鑒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模式,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出臺監管指導意見,試點機構具體落實,建立完善試點機構及其投資子公司之間的防火墻制度,保障實現機構隔離、資金隔離,有效避免風險交叉傳染。

四是建立退出機制。

建議通過首次公開發行、并購、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等多元化方式,建立試點機構投資退出機制。另外,可探索建立機構間交易市場,推動實現以機構間股權轉讓的方式退出。

關鍵詞: 光大集團 李曉鵬 金融租賃

 

最近更新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版權聲明 - 招聘信息 - 經濟新聞

2014-2020  經濟資訊網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皖ICP備2022009963號-1 未經過本站允許,請勿將本站內容傳播或復制.

聯系我們: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