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有消息透露,李國慶率人上門搶當當公章,并發布《告當當全體員工書》。對此消息,李國慶予以確認。《告當當全體員工書》顯示,李國慶當選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接管公司。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令人匪夷所思。李國慶和俞渝之間的問題并不難解決,只要雙方都靜下心來,各退一步,一切都會迎刃而解。既可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依據雙方的股權結構對企業實施管理,也可以由一方收購另一方的股權,另一方退出公司,避免繼續發生矛盾。問題在于,李國慶也好,俞渝也罷,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以至于最終出現了“搶奪公章”這種鬧劇。
在法治社會下,即便再有理,也不能帶著人到企業去搶奪公章。就算自己是大股東,也要尊重小股東的權利,需要依法而行,而不是任性作為。假若李國慶認為俞渝做得太過分,已經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訴諸法律,請求司法機關來協調和處理。像搶奪公章這樣的事,實是不應該發生。李國慶應當可以想到,搶回來的公章是沒有用的,可以搶回來,也可能會被搶回去。
可以預見,在接下來的時間里,俞渝要么以搶奪公章之名將李國慶告上法庭,由司法機關來裁決,要么也派人去搶奪公章,使雙方的矛盾進一步升級。如果發展到后一種狀態,那雙方都難免會觸犯法律,甚至進入違法犯罪的行列。因為,搶奪過程中,是絕不可能輕輕松松、平平穩穩、心平氣和的,而是難免發生沖突。那么,作為幕后指揮者,無論是李國慶還是俞渝,都有可能觸犯法律,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到時候,不僅對雙方不好,對企業也是嚴重傷害。
此刻,我們倒更希望俞渝能夠冷靜下來,啟動報警,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理。既然用上了“搶”,且不管搶的是什么,只要是公家的物品,尤其是公司重要的物品,就已經構成違法甚至犯罪了。不用同樣的手段反擊,而是依法來處理,可能比反搶要理性理智和有效得多。
李國慶搶奪公章的行為,極有可能讓其陷入一場非常難堪的法律訴訟。因為,無論此后召開的臨時股東會還是自己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合法。如果公安部門認定搶奪公章行為是違法的,甚至觸犯了刑律,那李國慶此后所做的一切,都將是無效的,且要為之付出慘重代價。李俞之爭,已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譚浩俊)
關鍵詞: 當當奪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