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國家標準發布 涉及電動汽車及電池回收等領域

發布時間:2021-09-24 12:19:49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圍繞汽車領域,集中發布一批國家標準,涉及電動車輛碰撞時易起火爆炸、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汽車自動駕駛分級等領域。

據專家介紹,目前市場上不少動力電池都安裝在車輛后部,當事故造成后部碰撞時,動力電池及高壓系統將承受巨大的沖擊載荷,會導致動力電池化學穩定性改變甚至起火爆炸。而且,也有數據表明即使動力電池安裝于車輛中部,若尾部吸能結構設計不合理,后面碰撞也可能導致車輛后軸前移撞擊到動力電池包殼體,對動力電池造成破壞。

新修訂發布的《電動汽車碰撞后安全要求》國家標準,與2015版相比,增加了后面碰撞安全要求以及測試方法,從而涵蓋了正面、側面和后面碰撞等多種碰撞工況;修改了側面碰撞的適用范圍,完善了防觸電保護要求中的絕緣電阻要求、電能要求。

動力電池作為電動汽車的關鍵部件之一,伴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高速發展,也將進入大規模退役時期,但部分動力電池仍然具有很好的電性能,其剩余容量可以滿足儲能、備電等應用場景的需求,若直接廢棄,將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但退役后的動力電池技術狀態差異較大,為了高效、安全利用好廢舊車用動力電池,要對電池進行梯次利用。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 梯次利用要求》要求企業獲取電池數據,并根據梯次利用場景應用需求制定安全性評估規范和性能評估規范。《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產品標識》規定了梯次利用產品標識應包括梯次利用產品標志、產品中文名稱、梯次利用生產企業名稱或注冊商標、梯次利用產品生產日期、規格型號、執行標準以及梯次利用產品編碼等信息。

目前,我國在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已建立起較完善的標準體系,涵蓋余能檢測、拆卸要求、梯次利用要求、梯次利用產品標識、可梯次利用設計指南、剩余壽命評估規范、退役判定技術條件等多個范圍。

新出臺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標準,規范了駕駛自動化等級的概念和定義,將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為0-5級,其中0-2級為駕駛輔助類,3-5級為自動駕駛類,分別規定了6個級別的定義和技術要求框架,并提示相應級別下汽車用戶應承擔的駕駛任務,有利于規范企業宣傳,增進消費者對技術的理解,改善消費者因誤解而濫用、誤用駕駛自動化功能的現象,提升公共交通安全。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