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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靜)信用南寧網站顯示,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近日被罰13.68萬元。
(圖源:信用南寧網站截圖)
“五象建監罰〔2022〕26-1號”顯示,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位于南寧市良慶區博藝路9號朗玥湖山1號樓、2號樓、3號樓、4號樓及地下室工程的施工單位,在該工程外墻保溫施工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南寧市良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給予以下處罰:責令改正,處罰款136826.81元。
天眼查顯示,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金向紅,企業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注冊資本16272萬人民幣。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有被執行人信息達到63次,被執行總金額超1億元;并且多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行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等。
(圖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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