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為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促進海水養殖業健康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解決海水養殖業不規范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
遼寧是海水養殖大省,水產品總量位于全國前列,漁業產值在我省農業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通知》明確提出,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積極改善養殖水域生態環境、持續開展養殖排污口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海水養殖相關監測體系、強化海水養殖執法監管、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扶持6個方面13條舉措,為我省深入打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持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通知》要求沿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依法依規做好海水養殖相關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組織開展本地區海水養殖現狀調查,建立摸排臺賬,制定整改方案,依法推動解決。
積極改善養殖水域生態環境。按照《遼寧省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21-2030)》,嚴格養殖水域、灘涂用途管制,依法禁止在禁養區開展海水養殖活動,加強養殖區和限制養殖區污染防控,加強重點養殖基地和重要養殖海域保護,發展健康養殖新模式。生態環境部門將持續開展養殖排污口綜合治理,加強海水養殖排污口備案管理,實現應備盡備。
建立健全海水養殖相關監測體系。生態環境部門將推進海水養殖尾水監測,實施常態化監督性監測和年度排放狀況專項評價,并試點將工廠化海水養殖納入監測范圍。同時,完善海水養殖執法檢查機制,對海水養殖排污口未經依法備案或違規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理處罰;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無證養殖等違法行為,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