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5股公布分紅方案-更新中

發布時間:2023-10-11 16:54:36  |  來源:中財網  

【16:31 泰和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紅實施方案】


泰和股份(股票代碼:831137)公布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資料圖片)

1、該公司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

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66,254,88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元人民幣現金。

2、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 2019年第 78號),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 1個月(含 1個月)以內,每 10股補繳稅款 0.40元;持股 1個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 0.2元;持股超過 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2)由于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原因導致中國結算在派發時無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資者的企業所得稅,該公司將與股東自行協商稅款繳納事宜。

(3)對于合格境外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該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16:31 瑞森光學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紅實施方案】


瑞森光學(股票代碼:872996)公布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1、該公司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

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6,518,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900000元人民幣現金。

2、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 2019年第 78號),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 1個月(含 1個月)以內,每 10股補繳稅款 0.580000元;持股 1個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補繳稅款 0.290000元;持股超過 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2)對合格境外投資者股東,根據國稅函[2009]47號,公司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后,實際每 10股派發 2.610000元。

(3)對于合格境外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該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16:31 虹瑞智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紅方案預案】


虹瑞智能(股票代碼:837388)公布2023 年半年度權益分派預案公告。

根據公司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報告,公司不存在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掛牌公司未分配利潤為18,649,801.45元。

公司本次權益分派預案如下:公司目前總股本為31,958,972股,擬以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應分配股數為基數(如存在回購股份的則以總股本減去回購股份后的股份數為基數),以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5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共預計派發現金紅利4,953,640.66元,如股權登記日應分配股數與目前預計不一致的,公司將維持分派比例不變,并相應調整分派總額。實際分派結果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結果為準。

上述權益分派所涉個稅依據《關于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78號)執行。

【16:31 光電安辰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紅實施方案】


光電安辰(股票代碼:871339)公布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1、該公司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

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幣現金。

2、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 2019年第 78號),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 1個月(含 1個月)以內,每 10股補繳稅款 0.600000元;持股 1個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補繳稅款 0.300000元;持股超過 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2)對合格境外投資者股東,根據國稅函[2009]47號,公司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后,實際每 10股派發 2.700000元。

(3)對于合格境外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該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16:01 中溶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紅實施方案】


中溶科技(股票代碼:836455)公布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1、該公司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

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123,18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幣現金。

2、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 2019年第 78號),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 1個月(含 1個月)以內,每 10股補繳稅款 0.200000元;持股 1個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補繳稅款 0.100000元;持股超過 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2)對合格境外投資者股東,根據國稅函[2009]47號,公司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后,實際每 10股派發 0.900000元。

(3)對于合格境外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該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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