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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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全體股東和公司負責的原則,對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等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核查,發表專項說明如下:
一、關于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的專項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持續至本報告期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資金的情況。
二、關于對外擔保情況情況的專項說明
報告期內,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向商業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
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泰興錦云染料有限公司向華夏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壹億元整(含本數);向興業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壹億元整(含本數);向交通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壹億元整(含本數)。因原擔保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泰興錦云染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重新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壹億元整(含本數);向民生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重新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壹億元整(含本數);向農業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人民幣仟萬元整(含本數)。
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審批擔保額度合計為89,355.60萬元(包含本次系列擔保),占公司 2022年期末凈資產(經審計)的 65.18%;實際擔保余額合計49,355.60萬元,占公司2022年期末凈資產(經審計)的36.00%。除前述擔保外,公司及子公司無其他對外擔保,不存在逾期擔保、涉訴擔保的情形。
經核查,本次系列擔保事項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程序合法、有效。擔保對象泰興錦云染料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目的是為了保障泰興錦云染料有限公司經營資金和業務發展需求,符合公司整體經營發展需要。本次系列擬擔保事項風險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之簽字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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