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車(600166):2023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發布時間:2023-08-18 20:58:31  |  來源:中財網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福田汽車 股票代碼:600166


(資料圖片)

2023年 8月·北京

目 錄

議案一、《關于北京多功能廠部分資產轉讓與租賃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議案一: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北京多功能廠部分資產轉讓與租賃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各位股東:

一、 關聯交易概述

由于北京多功能廠主要生產乘用車,可利舊的資源有限,相關資產目前處于閑置狀態,為了有效盤活并充分利用北京多功能廠土地、房屋、設備等閑置資產,提高公司的資源整合能力和資產使用效率,降低閑置資產折舊對公司的影響,公司擬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向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汽新能源”)轉讓北京多功能廠機器設備類資產以及出租北京多功能廠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北汽藍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汽藍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擬對北京高端智能生態工廠建設項目進行遷址變更,購買北京多功能廠設備類資產并實施產線技術改造,并租賃北京多功能廠的土地廠房及附屬設施,以滿足北汽藍谷新產品生產規劃要求。

資產轉讓及資產租賃具體方案如下:

(一)資產轉讓交易:公司擬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向北汽新能源轉讓北京多功能廠機器設備類資產,并委托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根據《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密云工廠部分資產所涉及設備類資產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水致遠評報字[2023]第060034號),以2023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成本法和市場法的評估結果:標的資產評估值為75,243.0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賬面價值為45,121.63萬元,增值額為30,121.37萬元,增值率為66.76%。上述資產評估結果已履行完畢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程序,最終確定交易價格為850,245,944元(含稅)。

雙方約定資產轉讓價款支付方式:資產交易合同簽訂生效后且北汽新能源計劃SOP(2024年6月30日)后一個月內,北汽新能源向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5%,無論SOP日期是否延遲,支付首付款的時間不會遲于2024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轉讓價款5%,2025年12月31日支付轉讓價款30%,2026年12月31日支付轉讓價款30%,2027年12月31日支付轉讓價款30%。雙方在簽署資產交易合同時一并簽署抵押合同,北汽新能源將本次交易的機器設備類資產全部抵押給公司,以擔保北汽新能源應支付但未支付給公司的轉讓價款及相關應付款項和公司實現債權及要求行使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

(二)資產租賃交易:公司擬向北汽新能源出租北京多功能廠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委托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公司擬出租固定資產的租金進行評估,根據《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擬出租固定資產所涉及擬出租固定資產租金價值項目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3]第010044號),以2023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收益法的評估結果:公司擬整體出租委估固定資產不含稅租金價值為7,784.54萬元(不含稅)。經雙方協商,最終確定租金為人民幣84,851,447.85元/年(含稅)。

租賃期為自合同簽訂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鑒于北汽新能源租賃北京多功能廠土地廠房等資產后需對沖壓、焊裝、涂裝、總裝等產線進行技術改造,預計2024年6月30日完成,技術改造完成后產線可達到使用狀態,因此雙方約定自合同簽訂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為免租期;自2024年7月1日起,按年為一期,北汽新能源于每期租金發生期滿前 15個工作日內在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十個工作日內且不晚于每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租金。

2023年上半年,北汽新能源乘用車累計銷量為35,191輛,較同期增長106.88%;2023年5月,北汽集團及其他國資、戰略投資者參與北汽藍谷向特定對象發行募資60.45億元,看好北汽藍谷及北汽新能源未來發展;同時,北汽新能源擬將高端工廠項目遷址至北京多功能廠并對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承接新產品的投產需求,有助于其銷量提升。北汽新能源2020年、2021年、2022年經營性現金流分別為-66.5億元、45.0億元、58.2億元,北汽藍谷2020年、2021年、2022年經營性現金流分別為-66.2億元、49.9億元、35.2億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汽新能源將機器設備類資產全部抵押給公司。基于以上,公司判斷北汽新能源具備按協議約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項的能力。

北汽新能源是北汽藍谷全資子公司,北汽藍谷是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依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6.3.3(二)的規定,北汽新能源為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除日常關聯交易外,過去 12個月公司不存在與同一關聯人進行的交易類別相關的交易,過去12個月公司不存在與不同關聯人進行的交易類別相關的交易。

本次關聯交易金額已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

二、 關聯方介紹

企業名稱: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時間:2009年10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劉宇

注冊資本:1,079,827.6萬元人民幣

主要股東:北汽藍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9%,北京藍谷極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0.01%。

注冊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東環中路5號12幢1層

經營范圍:生產電動乘用車、混合動力汽車、新能源汽車;裝配新能源汽車動力模塊(具體包括動力模塊電機系統裝配、動力模塊電池系統裝配以及動力模塊電控系統裝配);銷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汽車、新能源汽車遠程監控設備、新能源汽車動力模塊系統零部件;軟件開發;經濟貿易咨詢;汽車裝飾;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主要財務數據:2022年的主要財務數據(經審計):總資產3,184,938.28萬元、總負債2,214,749.65萬元、凈資產970,188.62萬元、營業收入1,164,871.03萬元、凈利潤-254,237.13萬元,資產負債率69.54%。2023年1-3月的主要財務數據(未經審計):總資產3,508,159.71萬元、總負債2,620,430.41萬元、凈資產887,729.30萬元、營業收入55,795.12萬元、凈利潤-25,096.42萬元,資產負債率74.70%。

北汽新能源是北汽藍谷全資子公司,北汽藍谷是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依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6.3.3(二)的規定,北汽新能源為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與北汽新能源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均保持獨立。

北汽新能源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資產轉讓的標的情況

(1)交易標的的名稱

本次交易標的為北京多功能廠部分機器設備類資產,包括機器設備和電子設備。

(2)交易標的的權屬情況

本次擬轉讓北京多功能廠部分機器設備類資產權屬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不涉及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本次擬轉讓的資產有少量資產涉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上述資產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3)交易標的主要財務信息

標的資產賬面價值如下表所示:

單位:人民幣 萬元

項目2023年5月31日 (未經審計)
賬面原值116,080.19
已累計折舊29,968.69
賬面凈值86,111.49
已累計減值(2021年年報)40,989.86
賬面價值45,121.63
(4)交易標的的評估、定價情況

根據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密云工廠部分資產所涉及設備類資產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水致遠評報字[2023]第060034號),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對福田汽車擬轉讓北京多功能廠的機器設備類資產等進行評估。

本次采用的評估方法:成本法和市場法

收益法是指通過估測評估對象可以帶來的未來預期收益的現值來判斷評估對象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的總稱。它服從資產評估中將利求本的評估思路,即采用收益資本化或折現的途徑及其方法來判斷和估算評估對象的價值。由于委估資產為福田汽車申報評估的機器設備和電子設備,設備為生產汽車的專用設備,已經閑置多年,部分設備指標無法達到再生產的要求,需要重新改造利用,而未來改造后生產的車型、收益無法確定,不具備采用收益法進行評估的基本條件。

市場法是將待估資產與在較近時期內發生的同類資產交易實例,就交易條件、價格形成的時間、區域因素(資產的外部條件)及個別因素(資產自身條件)加以比較對照,以同類資產的價格為基礎,做必要的修正,得出待估資產最可能實現的合理價格。部分電子設備直接采用其二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取值。

成本法是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并按資產的使用年限和對資產現場勘察的情況綜合確定成新率,進而估算委估資產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本項目對委托資產的資料收集完整,適宜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

截至評估基準日2023年5月31日,標的資產在評估基準日,標的資產評估值為 75,243.0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賬面價值為 45,121.63萬元,增值額為30,121.37萬元,增值率為66.76%(上述資產評估結果已履行完畢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程序)。

本次交易對價以交易標的在評估基準日的評估結果為基礎,確定公司向北汽新能源轉讓機器設備類資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850,245,944元(含稅)。

(二)資產租賃的標的情況

(1)交易標的的名稱

本次交易標的為擬出租北京多功能廠部分固定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房屋建(構)筑物、機器設備、車輛和電子設備。

本次擬出租的標的資產中存在車架車間出租到期正在辦理騰退的情形,公司將按雙方約定按時騰退交付。除上述事項外,本次擬出租的北京多功能廠土地使用權、房屋建(構)筑物、機器設備、車輛和電子設備等固定資產目前均處于閑置狀態,均不存在影響出租的情形。

(3)交易標的主要財務信息

固定資產項數、賬面價值如下表所示:

單位:人民幣 萬元

項目項數2023年5月31日(未經審計)
賬面原值賬面價值
固定資產合計221127,620.3599,140.94

(4)交易標的的評估、定價情況

根據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擬出租固定資產所涉及擬出租固定資產租金價值項目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3]第010044號),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以2023年5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對福田汽車擬出租固定資產的租金進行評估。本次出租固定資產類別較多,且價值較大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均屬工業用途,所屬區域市場交易不活躍,此次租金估值不適宜采用市場法估值,基于運用不同估值方法得出的資產價值相當原則,此次估值先采用成本法核算委估資產價值從而倒推出基準日租金價格,進而采用收益法中報酬資本化法測算年租金價格。

截至評估基準日2023年5月31日,福田汽車擬整體出租委估固定資產不含稅租金價值為人民幣7,784.54萬元。

本次交易對價以交易標的在評估基準日的評估結果為基礎,交易雙方協商確定公司向北汽新能源出租北京多功能廠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租金為人民幣84,851,447.85元/年(含稅)。

五、關聯交易合同或協議的主要內容及履約安排

(一)資產轉讓

公司擬與北汽新能源簽署《多功能廠資產交易合同》。協議主要條款如下: 乙方: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標的資產

1.1本次交易標的資產主要為甲方擁有所有權的機器設備、設施等。

1.2標的資產相關市場價值由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評估,并出具以2023年5月31日為基準日的《資產評估報告》(編號:中水致遠評報字[2023]第060034號),標的資產評估值為752,430,038.98元(不含稅)。

2、轉讓方式

本合同項下取得有關機關審批同意后,標的資產交易采取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

3、轉讓價款及支付

3.1甲方將本合同項下標的資產以人民幣(大寫)捌億伍仟零貳拾肆萬伍仟玖佰肆拾肆元(含稅)即:人民幣(小寫)¥ 850,245,944元(含稅),(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3.2對于上述轉讓價款,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支付:

(1)首付款: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且乙方計劃SOP(2024年6月30日)后一個月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即42,512,297.2元(含稅),甲方向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SOP日期是否延遲,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首付款的時間不會遲于2024年7月31日;

(2)第二筆款: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即42,512,297.2元(含稅),甲方向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第三筆款:2025年 12月 3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 30%,即255,073,783.2元(含稅),甲方向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第四筆款:2026年 12月 3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 30%,即255,073,783.2元(含稅),甲方向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5)第五筆款:2027年 12月 3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 30%,即255,073,783.2元(含稅),甲方向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交割日

根據本合同之約定,實際完成標的資產轉讓交割,雙方簽署《資產交割確認書》之日為本合同之“交割日”。雙方確認,若資產交接時交接的資產與《標的資產清單》所列資產數量不一致,可按照缺少的資產數量在未支付的轉讓價款中按照資產評估報告對應的評估值進行同等金額扣除。本合同的資產轉讓交割滿足(包括視為滿足)包括第五條在內的所有先決條件,并在雙方未另行協商的前提下,于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完成交割。自交割日起,乙方成為標的資產的所有權人,標的資產的損毀滅失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5、資產抵押

乙方應將標的資產抵押給甲方,以擔保本協議項下乙方應支付但未支付給甲方的轉讓價款及相關應付款項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及要求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一并簽署《抵押合同》。標的資產交割后五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互相配合辦理完成抵押登記。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應付款項,甲方有權行使對應應付款項對應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包括但不限于處置乙方用于提供擔保的資產并以處置該等資產所獲款項償還乙方應履行的債務。該等處置在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的前提下不影響乙方的生產。若由于部分標的資產權屬瑕疵導致特定標的資產的抵押不成立,甲方不因此追究乙方該特定標的資產抵押不成立的責任,并且不再另行要求乙方提供補充擔保。

6、聲明與保證

甲方承諾對交割時標的資產中權屬已存在或可能存在與第三方有糾紛的資產承擔所有責任及予以解決,并負責處理交割后出現的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要求取回標的資產或向乙方主張標的資產有關的權利和其他標的資產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標的資產的問題。因前述事項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標的資產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為彌補前述約定產生的損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返還所涉資產本次轉讓價款相應款項或在未付應付款項中扣除相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該等標的資產對價以及甲方的損失),同時將對應標的資產返還甲方,若乙方實際無法返還資產的除外。

7、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8、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 甲方未及時按本合同約定交接標的資產超過30個自然日的,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完成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及時交接標的資產的情形除外。

8.3 乙方未及時按本合同約定接收標的資產超過30個自然日的,經甲方書面催告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但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及時接收標的資產的情形除外。

8.4 標的資產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資產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8.5 乙方如未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則構成實質違約,每日按當期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應付未付的轉讓價款支付完成。

8.6 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標的資產則構成實質違約,除立即履行其義務外,應每日按逾期交付的標的資產價款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事項解決完畢。

公司擬與北汽新能源在簽署《多功能廠資產交易合同》時一并簽署《抵押合同》。標的資產交割后五個工作日內,北汽新能源將本次交易的機器設備類資產全部抵押給公司。

(二)資產租賃

公司擬與北汽新能源簽署《租賃合同》。協議主要條款如下:

甲方: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租賃物基本情況

1.1雙方同意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

1.2承租租賃物地址位于:北京市密云區西統路188號,詳見《不動產權證》[京(2016)密云縣不動產權第0012972號,京(2018)密不動產權第0020779號]。

1.3甲方承諾其有權出租上述租賃物,無權屬瑕疵,無爭議糾紛,承諾租賃物上無占用情形,未設定其他權利,不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等正常使用,雙方同意按照租賃物的現狀交付。

2、租賃用途

2.1乙方承諾租用甲方租賃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倉儲、日常經營等。

2.2租賃期間,若乙方利用承租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或非法活動或非約定租賃用途,甲方有權采取合法措施制止該類經營活動,并立即解除本合同。

3、租賃期限及租賃范圍

3.1本合同租期為自合同簽訂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其中,自合同簽訂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為免租期。在該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甲方租賃物租金,自2024年7月1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3.2本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全部適當履行本合同條款的條件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且滿足屆時有效的國有資產交易程序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續簽書面租賃合同。

3.3如乙方不再續租或合同解除的,由甲方收回租賃物,除因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正常損耗及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照交接清單返還租賃物,同時須將鑰匙等全部附屬物品和文件等交還甲方。如對租賃物本體結構造成破壞并影響甲方的使用,乙方應將其恢復原狀。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4.1乙方在承租期間內,租金標準為:年租金為 84,851,447.85元(含稅),大寫:捌仟肆佰捌拾伍萬壹仟肆佰肆拾柒元捌角伍分。

上述租金金額均為含稅金額,若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國家稅率調整,則按照調整后的稅率重新核算含稅金額。

4.2 租金支付方式

免租期結束后,按年為一期支付,于每期租金發生期滿前15個工作日內在收到甲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十個工作日內且不晚于每年 6月 30日以銀行電匯方式支付給甲方。

4.3 租金支付時間:

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筆租金的日期為:2025年 6月 30日前,含稅金額為 84,851,447.85元,大寫:捌仟肆佰捌拾伍萬壹仟肆佰肆拾柒元捌角伍分。

之后,乙方應于每期租金發生期滿前15個工作日內且不晚于每年6月30日,按照4.1條所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該期的租金。

4.4 保證金

乙方在支付第一筆租金時,乙方應同時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保證金,即人民幣【7,070,953.99】元(含稅)。保證金將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的保障。在租賃期內,若因乙方拖欠租金或任何費用,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由于其它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并書面通知乙方于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租期屆滿后,在乙方返還租賃物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一個月內,甲方應將剩余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5、稅費承擔

5.1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承擔各自因簽訂、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租賃本合同登記備案的費用及印花稅等。

5.2 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3乙方自甲方交付租賃物之日起承擔租賃物產生的水、電、燃氣、熱力(含熱水、采暖)、通訊、網絡、衛星電視、市政等公用事業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6、責任與義務

甲方承諾,租賃物可以達到乙方正常生產經營使用,滿足租賃用途,如租賃物因爭議糾紛、違規違建、權屬瑕疵等非乙方人為原因,影響乙方生產經營使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維修、處理、應訴等,相應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7、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有關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當賠償。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稅費超過十日的,除補交租金及稅費外,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甲方逾期履行其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付符合《租賃資產明細》交付要求的租賃物或者逾期進行維修、逾期支付應當由甲方支付的稅費等費用的,除立即履行其義務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按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8、生效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六、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業務方面的影響

由于北京多功能廠主要生產乘用車,可利舊的資源有限,相關資產目前處于閑置狀態,本次交易,有利于盤活并充分利用北京多功能廠土地、房屋等閑置資產,有效提高公司的資源整合能力和資產使用效率,有利于聚焦商用車主業發展。

2、財務方面的影響

本次擬出租的北京多功能廠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閑置資產,后續將為公司增加租金收入。

本次擬轉讓的北京多功能廠設備等閑置資產目前每年計提折舊攤銷約 0.84億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資產權屬變更為北汽新能源所有,將減少公司當期及未來資產折舊攤銷;同時,本次交易預計為公司增加資產轉讓收益約1.4億元(考慮扣除公司對上述資產進行維護保養等成本),最終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3、其他影響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層變動、人員安置等情況,符合公正、公允、公平原則,交易價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交易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七、風險提示

1、鑒于北汽新能源連續三年虧損,資產負債率偏高,且北汽新能源項目建設進度能否按計劃達成、新產品能否按計劃時間投產并上市以及新產品投放市場后能否達到預期銷量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公司按時收回資產轉讓款以及租賃款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為降低風險,雙方約定北汽新能源將本次轉讓的機器設備類資產全部抵押給公司。

2、本次交易尚需雙方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資產轉讓及租賃協議的簽訂尚存在不確定性。

八、提請審議事項

(一)同意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非公開協議方式向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轉讓北京多功能廠機器設備類資產,交易價格為850,245,944元(含稅)。

(二)同意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北京多功能廠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租金為84,851,447.85元/年(含稅)。

(三)授權經理部門辦理相關具體事宜。

關聯股東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等回避表決。

請各位股東審議、表決。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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