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客觀判斷的原則,我們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相關資料圖)
我們認為公司提請延長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相關授權期限的相關事項,符合本次交易的實際情況,有助于本次交易后續相關事項的順利推進和實施,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我們同意上述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下接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方臣雷:
石叢其:
闞 贏: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