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 1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審慎、客觀、獨立的判斷,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有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關于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獨立意見如下: 1. 公司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情形。
2.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是員工在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風險自擔的原則上參與的,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3. 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激勵機制,增強公司管理團隊和核心骨干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4. 董事會審議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
綜上所述,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實行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并同意將該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等文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張磊 魏紫 付中昊
2022年 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