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速讀:澤達易盛(688555):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

發布時間:2022-11-19 05:35:49  |  來源:中財網  

證券代碼:688555 證券簡稱:澤達易盛 公告編號:2022-058

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資料圖)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版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于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科創公函【2022】0245號)(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監管工作函》的具體內容如下:

“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 18日,你公司提交披露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2〕164號)(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

根據《事先告知書》,公司披露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科創板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本所《科創板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現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監管要求。

一、你公司應當維護公司正常運行,認真配合中國證監會及本所監管工作,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進行風險提示,及時回應投資者關切,積極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二、你公司應當根據《科創板上市規則》第 12.2.4 條的規定,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相關事項進展情況,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進行特別風險提示。

三、你公司應當根據《科創板上市規則》第 12.2.6條的規定,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收到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應當申請停牌,并及時披露有關內容。

四、你公司應當根據《事先告知書》內容對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進行自查,披露內容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的,應及時更正并披露。

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對投資者影響重大。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續督導機構應當高度重視,嚴格遵守《證券法》《科創板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其他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與退市有關的信息,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公司管理部《監管工作函》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 11月 19日

關鍵詞: 上海證券交易所 以下簡稱 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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