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基本情況
(相關資料圖)
1、減持原因:寧波懷格自身資金需要。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部分)。
3、減持方式: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4、減持數量及比例:寧波懷格擬減持 2,084,87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5、減持期間:本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之日起 3個交易日后的 1個月內。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7、根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17號)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143號)的規定(以下合稱“減持特別規定”),寧波懷格已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政策備案申請,可適用減持特別規定中的減持規定,具體如下:截至可孚醫療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寧波懷格對可孚醫療的投資期限已滿 48個月不滿 60個月,因此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可孚醫療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在任意連續三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
(二)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寧波懷格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時作出了以下承諾: 1、股份鎖定的承諾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諾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2、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本承諾人擬長期持有發行人股票。如果在鎖定期滿后,本承諾人擬減持股票的,將認真遵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于股東減持的相關規定,審慎制定股票減持計劃。
本承諾人減持發行人股份的方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如中國證監會和/或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對于上述股份減持安排有不同意見,同意按照監管部門的意見對上述股份減持安排進行修訂并予以執行。”
3、關于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的承諾
“(1)本企業/本人及所屬關聯方與發行人之間現時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關聯交易。
本企業/本人將嚴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可孚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孚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對涉及本企業及所屬關聯方的關聯交易進行表決時,履行回避表決的義務。
(2)本企業/本人將盡量避免或減少本企業及所屬關聯方與發行人之間的關聯交易。若本企業/本人及所屬關聯方與發行人發生無法避免的關聯交易,則此種關聯交易必須按公平、公允、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交易價格應按市場公認的合理價格確定,避免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發生,保證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3)本企業/本人不利用自身對發行人的主要股東地位及重大影響,謀求發行人及下屬子公司在業務合作等方面給予本企業/本人及本企業/本人投資的其他企業優于市場第三方的權利;不利用自身對發行人的主要股東地位及重大影響,謀求與發行人及下屬子公司達成交易的優先權利;不以低于市場價格的條件與發行人進行交易,亦不利用該類交易從事任何損害發行人利益的行為。
(4)本企業/本人及關聯方不會通過資金拆借、代墊款項、代償債務等方式侵占發行人資金。
(5)若本企業/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而給發行人或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企業/本人將向發行人或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上述承諾在本企業/本人作為發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東期間持續有效且不可撤銷。”
截至本公告日,寧波懷格已嚴格履行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