鉑科新材(300811):提前贖回鉑科轉債暨贖回實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天天時快訊

發布時間:2022-11-13 15:46:07  |  來源:中財網  

證券代碼:300811 證券簡稱:鉑科新材 公告編號:2022-078 轉債代碼:123139 轉債簡稱:鉑科轉債


【資料圖】

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提前贖回鉑科轉債暨贖回實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可轉債贖回條件滿足日:2022年11月9日;

2、可轉債贖回日:2022年12月1日;

3、可轉債贖回登記日:2022年11月30日;

4、可轉債贖回價格:100.29元/張(含當期應計利息,當期年利率為0.4%,且當期利息含稅)。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

5、可轉債贖回資金到賬日:2022年12月6日;

6、投資者贖回款到賬日:2022年12月8日;

7、可轉債停止交易日:2022年11月28日;

8、可轉債停止轉股日:2022年12月1日;

9、贖回類別:全部贖回;

10、根據安排,截至2022年11月30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鉑科轉債”將按照100.29元/張的價格被強制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后,“鉑科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鉑科轉債”存在被質押或被凍結的,建議在停止轉股日前解除質押或凍結,以免出現因無法轉股而被強制贖回的情形。

11、債券持有人若轉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若債券持有人不符合創業板股票適當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將所持“鉑科轉債”轉換為股票,特提醒投資者關注不能轉股的風險。

風險提示: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價格可能與“鉑科轉債”停止交易和轉股前的市場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特別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如果投資者不能在2022年11月30日當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轉股,可能面臨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鉑科轉債”的議案》,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自身情況,經過綜合考慮,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行使“鉑科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現將“鉑科轉債”贖回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贖回情況概述

1、發行上市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 2022年 1月 17日出具《關于同意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 121號)同意注冊,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43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 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43,000.00萬元。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向公司在股權登記日(2022年3月10日)收市后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金額不足43,00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方正承銷保薦包銷。

經深交所同意,公司 43,000.00萬元可轉債已于 2022年 3月 31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鉑科轉債”,債券代碼“123139”,可轉債存續期至2028年3月10日。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2022年3月17日,即募集資金劃至發行人賬戶之日)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即 2022年9月19日至2028年3月10日止(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或非交易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2、轉股價格歷次調整情況

(1)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和《關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公司為 184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限制性股票共計 564,246股,授予價格為 20.42元/股。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辦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記手續,上市流通日定為 2022年 6月 23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103,680,000股增加至104,244,246股。根據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調整的相關規定,經計算,“鉑科轉債”轉股價格由 76.50元/股調整為 76.20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 2022年 6月 23日起生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7)。

(2)2022年 5月 9日,公司召開了 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以202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股份數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 2.0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2年 7月 4日,除權除息日為:2022年 7月 5日。根據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調整的相關規定,經計算,“鉑科轉債”轉股價格由 76.20元/股調整為 76.00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2年7月5日起生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9)。

3、本次觸發“鉑科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的情況

(1)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鉑科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為: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①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②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其中:IA指當期應計利息;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贖回條款觸發情況

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9日期間,公司股票已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即76.00元/股)的130%(含130%)(即98.80元/股),已觸發《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

二、贖回實施安排

1、贖回價格及贖回價格的確定依據

根據《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約定,“鉑科轉債”的贖回價格為100.29元/張。計算過程如下: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其中:i=0.40%(“鉑科轉債”第一個計息期年度);

t=265天(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12月1日,算頭不算尾);

每張債券當期利息IA=B×i×t/365=100×0.4%×265/365=0.29元/張; 每張債券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利息=100+0.29=100.29元/張。

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登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公司不對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稅進行代扣代繳。

2、贖回對象

截至贖回登記日(2022年11月3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鉑科轉債”持有人。

3、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司將在贖回日前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贖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鉑科轉債”持有人本次贖回的相關事項。

(2)“鉑科轉債”自2022年12月1日起停止轉股。

(3)2022年12月1日為“鉑科轉債”贖回日。公司將全額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2022年11月3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鉑科轉債”。本次提前贖回完成后,“鉑科轉債”將在深交所摘牌。

(4)2022年12月6日為發行人資金到賬日,2022年12月8日為贖回款到達“鉑科轉債”持有人資金賬戶日,屆時“鉑科轉債”贖回款將通過可轉債托管券商直接劃入“鉑科轉債”持有人的資金賬戶。

(5)公司將在本次贖回結束后7個交易日內,在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債摘牌公告。

4、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755-26654881

聯系郵箱:poco@pocomagnetic.com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交易“鉑科轉債”的情況 經公司自查,在本次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即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11月9日期間),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交易“鉑科轉債”的情況如下:

名稱/姓名期初持有可轉債數量(張)期間買入數量(張)期間賣出數量 (張)期末持有可轉債數量(張)
深圳市摩碼新材料投資有限公司1,198,56401,198,5640
郭雄志577,4910577,4910
羅志敏310,5370310,5370
阮佳林310,5370310,5370
杜江華108,9600108,9600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的其他人員在上述六個月內不存在交易“鉑科轉債”的情形。

四、其他需說明事項

1、“鉑科轉債”持有人辦理轉股事宜的,必須通過托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具體轉股操作建議可轉債持有人在申報前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2、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張,每張面額為100元,轉換成股份的最小單位為1股;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將合并計算轉股數量。轉股時不足轉換為1股的可轉債部分,公司將按照深交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當日后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債的票面余額及其所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

3、當日買進的可轉債當日可申請轉股。可轉債轉股新增股份,可于轉股申報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轉債轉股新增股份享有與原股份同等的權益。

五、本次贖回的審議程序

1、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鉑科轉債”的議案》。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自身情況,經過綜合考慮,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行使“鉑科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擬于2022年12月1日提前贖回全部“鉑科轉債”,根據《募集說明書》,贖回價格為債券面值(人民幣100元)加當期應計利息。

2、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鉑科轉債”的議案》。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行使“鉑科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擬于2022年12月1日提前贖回全部“鉑科轉債”,根據《募集說明書》,贖回價格為債券面值(人民幣100元)加當期應計利息。

3、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議,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對“鉑科轉債”提前贖回權的行使及贖回價格的確定,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約定,同時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可轉債面值(人民幣100元)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在贖回登記日收市后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部“鉑科轉債”。

4、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贖回已滿足《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發行人已就本次贖回事宜履行現階段必要的批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及《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發行人尚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規定履行相應信息披露義務。

5、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認為:公司行使“鉑科轉債”提前贖回權利的條件已成立,該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募集說明書》的約定。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行使“鉑科轉債”提前贖回權利的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使鉑科轉債提前贖回權利的核查意見;

5、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提前贖回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1月11日

關鍵詞: 可轉換公司債券 轉股價格 贖回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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