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快報![快訊]大勝達: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競拍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暨對外投資的進展公告

發布時間:2022-10-25 16:34:28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一、對外投資的概述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新設控股子公司的議案》。

為了公司紙漿模塑業務的發展,公司與吉特利環保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新設公司“海南大勝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大勝達”),公司以現金出資人民幣9,000萬元,持有海南大勝達90%的股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1年 11月 6日發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擬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及對外投資設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8)。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12日、2021年 11月 29日分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21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實際情況,同意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 1.5億方綠色環保智能化高檔包裝紙箱技改項目”變更為“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具體內容詳見 2021年 11月 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的《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64)。

2021年 12月, 海南大勝達通過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公開掛牌出讓系統競得了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云龍產業園縱一路 D0202-1地塊,土地面積 26,666.8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簽訂了《海口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

其后,海南大勝達與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啟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署流程,并于 2021年 12月 13日正式簽署完成。具體內容詳見 2021年12月 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的《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競拍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暨對外投資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77)。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大勝達與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了《國有建設使用權出讓合同》,現就相關事項作如下說明。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權相關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對外投資進展情況

2022年 10月,海南大勝達通過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公開掛牌出讓系統競得了位于海口市云龍產業園 D0202-2地塊,土地面積 25,153.75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簽訂了《海口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其后,海南大勝達與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啟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或“本合同”)簽署流程,并于 2022年 10月 25日正式簽署完成。

三、土地出讓合同主要內容

出讓人:海南省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受讓人:海南大勝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1、出讓宗地編號:460107102005GB02243

2、出讓土地面積:25,153.75平方米

3、位置:海口市云龍產業園 D0202-2地塊

4、用途:工業用地

5、出讓年限:50年

6、出讓價款:人民幣 1,476.53萬元

7、付款方式:于《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 15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含保證金結轉出讓價款)。

8、建設期限要求:在 2023年 3月 19日之前開工,在 2024年 3月 19日之前竣工。

9、違約責任:

(1)受讓人應當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 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 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2)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3)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的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4)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10、生效日期:《出讓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已經海口市人民政府批準,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權對公司的影響

為投資建設“紙漿模塑環保餐具智能研發生產基地項目”提供必要的經營場地等基礎保障,本次海南大勝達簽署《出讓合同》并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公司業務的全國性布局,擴大業務規模,提升市場滲透率,滿足公司未來經營擴張所需的產能,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實現公司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購買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將滿足該公司的實際需求,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也符合該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本次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對上市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會產生影響,對公司財務狀況不會產生影響。

五、存在的風險

本次競拍取得上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有利于滿足公司未來經營擴張所需的產能需求,但由于宏觀經濟、社會環境、行業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存在市場預測與實際需求之間有較大差異的風險。公司將密切關注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加強與合作方的溝通,持續關注項目實施情況,加強風險管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1、《海口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

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關鍵詞: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