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089 證券簡稱:*ST文化 公告編號:2022-224
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資料圖片)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 | 本次股東大會存在議案未獲通過的情形 |
2 |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
3 | 除修訂章程外,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先前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
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開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本次股東大會決議的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會議召開與出席情況
㈠會議召開情況
2022年8月27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體股東發出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具體內容詳見《關于召開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2-211)。
因收到股東要求增加臨時提案的函,公司于2022年9月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體股東發出召開 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補充通知;具體內容詳見《關于召開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補充通知》(公告編號:2022-223)。
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其中:
1、現場會議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14:00起在廣東省潮州市楓溪區蔡隴大道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
2、網絡投票時間為2022年9月15日特定時間段:
⑴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22年 9月 15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⑵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22年9月15日9:15-15:00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現場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有股東、股東代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彭科潤出席會議但未簽字;獨立董事錢堤因家中老人去世,現不具備簽字條件,后補請假條。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廣東千納律師事務所姚宇律師、江夢嘉律師等各相關人員。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㈡股東出席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如下:
股東大會 | 人數 | 代表股份數(股) | 占公司總股本的 | |
股東出席 | 68 | 127,030,722 | 26.4066% | |
其中 | 現場投票 | 1 | 53,000 | 0.0110% |
網絡投票 | 67 | 126,977,722 | 26.3956% |
2、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的出席情況如下:
股東大會 | 人數 | 代表股份數(股) | 占公司總股本的 | |
中小股東出席 | 68 | 127,030,722 | 26.4066% | |
其中 | 現場投票 | 1 | 53,000 | 0.0110% |
網絡投票 | 67 | 126,977,722 | 26.3956% |
二、議案審議及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共2項:
1.00 關于擬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并修訂《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2.00 關于修訂《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之議案
前述議案均為特別提案/非累積投票提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就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并公開披露。
中小投資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經股東大會審議,以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如下議案進行表決:
1.00 關于擬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并修訂《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并修訂<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主要內容是:擬在原經營范圍的基礎上增加“汽車銷售、供應鏈管理、藝術品制作,銷售、陶砂貿易、建筑材料貿易、職業技能培訓等”,并同步對《公司章程》的第十三條進行相應修改。
總表決情況:
1.00 | 股份數(股) |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
同意 | 58,746,718 | 46.2461% |
反對 | 68,284,004 | 53.7539% |
棄權 | 0 | 0% |
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1.00 | 股份數(股) |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
同意 | 58,746,718 | 46.2461% |
反對 | 68,284,004 | 53.7539% |
棄權 | 0 | 0% |
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
本議案審議未通過。
2.00 關于修訂《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三條之議案
廣州商融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許高鐳等作為合計持有公司總股本3%以上的股東,向股東大會提交臨時議案,主要內容是:提議公司在原經營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供應鏈管理服務、個人互聯網直播服務、互聯網直播技術服務”,進而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第十三條。
總表決情況:
2.00 | 股份數(股) |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
同意 | 127,030,722 | 100.0000% |
反對 | 0 | 0% |
棄權 | 0 | 0% |
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2.00 | 股份數(股) |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
同意 | 127,030,722 | 100.0000% |
反對 | 0 | 0% |
棄權 | 0 | 0% |
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
本議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三、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廣東千納律師事務所指派的姚宇律師、江夢嘉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律師認為:公司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召集人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法律意見書》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公告。
四、備查文件
1、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千納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3、其他相關文件
特此公告!
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