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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
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本著獨立客觀判斷的原則和關聯交易公平、公正以及等價有償的原則,認真審議了相關議案,現就有關情況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關于公司擬為控股股東及其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鑒于控股股東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康旅集團”)已為公司提供一定數額擔保的事實,公司(含下屬公司)擬為康旅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昆明南屏支行等銀行申請貸款提供擔保,此次擔保有利于發揮資源協同優勢,大幅降低康旅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整體有息負債規模、緩解償債壓力,對雙方的業務發展有益,且風險可控。公司(含下屬公司)與康旅集團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符合市場交易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上述關聯交易均已獲得董事會批準,關聯董事在董事會上已回避表決, 表決程序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以下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