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王子新材:獨立董事對擔保等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
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公司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基于獨立判斷,就以下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綜合考慮了公司經營和發展情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公司《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規定,并能得到有效的執行,保證了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有序開展,對公司經營各個過程、各個環節的控制發揮了較好的作用。公司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三、關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和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我們對公司2021年度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截至報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及下屬公司不存在為下屬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無任何形式的其他對外擔保事項,公司及下屬公司未發生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3、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違規對外擔保等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累計至2021年12月31日的對外擔保、違規對外擔保等情況。
四、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預計的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屬于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為,是基于日常經營的必要性與其他業務往來企業同等對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進行,公司主營業務不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對公司獨立性沒有影響;公司與關聯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時此類關聯交易的金額較小,對公司本期以及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無不利影響。公司按照可能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上限進行預計,后續經營中則根據實際市場需求進行交易,實際發生情況與預計存在較大差異,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2021年已經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公平、合理,沒有損害公司和其他非關聯方股東的利益。董事會在審議此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王進軍、王武軍和程剛以及關聯監事任蘭洞回避了表決,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規定。
五、關于武漢中電華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關于武漢中電華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真實準確,符合相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關于武漢中電華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
六、關于申請金融機構綜合授信額度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擬向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申請任意連續12個月內累計即期余額不超過人民幣 7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其中銀行借款凈敞口額度不超過 4億元),在該額度內循環使用,符合公司的實際需要,有利于促進公司現有業務的持續穩定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同時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我們同意公司向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并在批準額度內循環滾動使用。
七、關于公司未來三年(2023年-2025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制定的《未來三年(2023-2025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符合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并綜合考慮了公司實際情況和發展目標、股東要求和意愿、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實現對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采取現金方式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優先考慮以現金分紅方式分配股利,為公司建立了持續、穩定及積極的分紅政策,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綜上,獨立董事同意該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并同意將該股東分紅回報規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為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王競達 曹躍云 孫薊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