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9公司發回購公告-更新中

發布時間:2022-04-29 18:54:05  |  來源:中財網  

【19:02 浙江龍盛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浙江龍盛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公司于 2022年4月 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及相關議案,并于 2022 年 4月 29日披露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10億元,回購期限從 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年 4月27日、4月 29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25號)、《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26號)和《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31號)。

2022年 4月 29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股份 1,177,06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362%,購買的最高價為 9.94元/股、最低價為9.85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11,674,611.04元。

截至 2022年 4月末,公司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累計達到 1,177,06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362%,購買的最高價為 9.94元/股、最低價為 9.85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 11,674,611.04元。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股份回購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2 中京電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中京電子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惠州中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4月 1日召開 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年 4月 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購報告書》。

公司計劃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 9000萬元;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12元/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公司在回購股份的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本次回購的用途為依法注銷減少注冊資本 。

一、回購具體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回購期間,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日內予以公告。

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4月 29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6,665,598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 1.10%,回購最高價為 7.31元/股,最低價為5.40元/股,已使用資金總額為 43,595,039.20元(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 4月 7日)前五個交易日(2022年 3月 29日至 2022年 4月 6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13,144,600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最大可回購股份數量為 3,286,150股。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12 恒逸石化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恒逸石化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基本情況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1年 10月 27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 100,000萬元;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 15.0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8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4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 2021年 11月 5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12)。根據相關規定,公司于 2021年 12月 3日、2022年 1月 5日、2022年 2月 8日、2022年 3月 2日、2022年 4月 2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第二期)事項的進展公告》。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4月 29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 33,989,37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93%,購買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10.6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7.18元/股,支付的回購總金額為 323,673,505.47元(不含傭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項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購計劃實施中,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1年 11月 4日)前五個交易日(2021年 10月 28日至 2021年 11月 3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125,097,287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31,274,32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7:37 博思軟件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博思軟件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福建博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27.0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具體內容見公司分別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刊登于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上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4)、《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16)。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回購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4,128,624股,占公司當日總股本的1.03%,最高成交價為18.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3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74,218,203.50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1

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4月26日)前5個交易日(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6,681,104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4,170,276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7:37 鴻遠電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鴻遠電子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 2022年 4月 30日,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尚未開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4,5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9,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5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6個月(即自 2022年 4月 21日起至 2022年 10月 20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22年 4月 27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臨 2022-024)。

二、實施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2022年 4月,公司尚未實施回購。

1

三、其他事項

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實施回購股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6:57 華凱創意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華凱創意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湖南華凱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1月 2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部分公司發行的社會公眾股,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次回購”)。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低于5,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00元/股(含)。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公司分別于 2022年2月17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17)、2022年2月22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8)、2022年3月1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019)、2022年4月1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022),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4月27日收盤后,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349.0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21%,最高成交價為18.49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3.453元/股,成交總金額為55,999,998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止2022年4月29日收盤后,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36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5%,最高成交價為18.49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3.453元/股,成交總金額為57,614,936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2月21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590.70萬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最大回購股份的數量(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07.40萬股)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 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147.68萬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二)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1:22 精測電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精測電子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武漢精測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內,使用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均含本數)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以下簡稱“本次回購”),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漢精測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4)、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的《武漢精測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47)。

2022年4月26日,公司首次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武漢精測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97)。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3,165,33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4%(以2022年4月27日總股本278,144,250股為計算依據),最高成交價為34.4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32.14元/股,交易總金額為106,960,544.06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4月26日)前5個交易日(4月19日、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4月25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5,933,989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3,983,497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二)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2:47 濱化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濱化股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預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修訂版)》。現將公司截至2022年4月27日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4月 2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3,5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172%,已支付的資金總額合計人民幣18,904,623.00元(不含交易費用),購買的最低價格為 4.92元/股,最高價格為6.31元/股。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股份回購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1:27 東方精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東方精工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東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東方精工)于 2021年8月 3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和 2021年 9月 22日召開的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

公司擬使用資金總額不低于 5億元(含),不超過 10億元(含)的自有資金,以不超過人民幣 8.34元/股的回購價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自二級市場回購部分公司 A股社會公眾股份(以下簡稱 “本次回購股份”)。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為:不低于實際回購股份數量之 80%的回購股份將用于注銷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不高于實際回購股份數量之 20%的回購股份將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1年 9月 23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的《回購股份報告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日內披露回購進展情況公告。現將有關情況披露如下: 截至 2022年 4月 27日收盤,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上述回購股份,累計回購公司股份約 9,119.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約 6.85%,最高成交價 6.3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3.64元/股,累計支付總金額約為 4.9億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將持續推進本次回購股份,并根據實施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關鍵詞: 回購股份 集中競價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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