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國信(300166):2021年度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報告(李正寧)

發布時間:2022-04-22 07:55:05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東方國信:2021年度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報告(李正寧)

北京東方國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

(李正寧)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你們好!本人李正寧,作為北京東方國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任職期間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要求,在 2021年度工作中,誠實、勤勉、獨立的履行職責,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切實維護了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較好的發揮了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作用。現就本人 2021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會和列席股東大會情況

2021年度,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本人認真參加公司召開的董事會和列席股東大會,審議會議議案時,與經營管理層保持充分溝通,積極參與各議案的討論并提出合理建議,為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科學決策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并認為公司各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的審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董事會 9次,召開股東大會 6次,本人于 2018年 5月 15日被選舉為公司獨立董事,本年度應出席董事會會議 9次,親自出席了董事會會議 9次;列席股東大會 6次。本人對提交董事會的全部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均未損害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贊成票,沒有反對、棄權的情況。

二、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本年度,本人作為東方國信的獨立董事就以下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的獨立意見:

1、2021年 3月 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本人就關于使用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1年 4月 27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本人就關于續聘 2021年度審計機構、關于預計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就關于公司 2020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關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對公司 2020年度關聯交易事項、關于公司 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關于公司續聘 2021年度審計機構、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關于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發放、關于 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關于預計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

3、2021年 6月 7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本人就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關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并注銷的議案、關于使用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關于調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入金額發表了獨立意見。

4、2021年 6月 29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本人就關于公司為參股孫公司北京德昂互通互聯網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5、2021年 7月 2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本人就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發表了獨立意見,關于公司為參股孫公司北京貳零四玖云計算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6、2021年 8月 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本人就關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關于對外擔保情況、對公司 2021年半年度關聯交易事項、關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關于提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了獨立意見,關于公司為參股孫公司北京貳零四玖云計算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關于公司為參股孫公司北京海湖云計算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7、2021年 12月 7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本人就關于為參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三、專業委員會履職情況

本人作為提名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主持提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認真審查提名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積極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職責。

本人作為戰略委員會的委員,積極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及行業發展狀況,對公司的戰略決策提出意見,例如對子公司的發展戰略提出了改革商業模式、探索適應市場需求的業務模式等建議。

本人作為審計委員會委員,審查公司 2021年內控制度及實施情況;指導公司內部控制的進一步完善和實施,發揮了審計委員會的專業職能和監督作用。

四、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獨立董事職責,關注公司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設及執行情況,及時了解公司經營狀態和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對每一個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及時進行調查、向相關部門和人員詢問、查閱公司相關賬冊、會議記錄等,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獨立、客觀、公正地行使表決權,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切實維護了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2、持續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斷加強學習,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積極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尤其是對涉及到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等相關法規加深認識和理解,切實加強對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思想意識。

五、其它事項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特此報告,請審議。

獨立董事:李正寧

2022年 4月 21日

關鍵詞: 獨立董事 募集資金 中小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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