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榮泰健康:上海榮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及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上海榮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及對外擔保情況的
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的規定,我們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公正客觀的態度,對公司 2021年度關聯方資金占用及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3、公司對外擔保程序規范、制度完善,在《公司章程》和《對外擔保管理制度》中明確了對外擔保的對象、范圍及有關的審批程序和權限。
我們認為:2021年度公司能夠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通知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規范對外擔保行為,控制對外擔保風險;規范資金運用內部控制,防止出現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對外擔保及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行為,相關事項不存在風險。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榮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及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劉 峰 劉林森 徐建新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