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博杰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發布時間:2022-04-05 16:47:56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博杰股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回購股份的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1.26億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72元/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2年 3月 21日、2022年 3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8)、《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11)。

公司于 2022年 3月 30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年 3月 3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2)。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股份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212,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15%,最高成交價為 43.8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42.36元/股,已使用資金總額 9,244,442.00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擬定的上限,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 3月 30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3,936,022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984,00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公司后續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關鍵詞: 回購股份 集中競價 股份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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