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禾望電氣:禾望電氣關于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修訂說明公告
證券代碼:
603063
證券簡稱:禾望電氣
公告編號:
2022
-
0
30
深圳市禾望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
2019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的修訂說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深圳市禾望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
開了第三屆董事會
第
三
次會議
和第三屆
監事會第
三
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
于修
訂公司
<2019
年
股票
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
及其摘要的議案》,
2022
年
1
月
5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
(
2022
年修訂
)
》(以下簡稱“《管
理規則》”)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管理規則》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在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期間有所變化,因此,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
勵管理辦法》等規定,公司同意對《
2019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
案)》及其摘要中關于可行權日進行相應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一、 對激勵計劃可
行權日的調整
第五章 股權激勵計劃具體內容之第
4
條可行權日
修訂前
4
、可行權日
在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通過后,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滿
14
個月后
可以開始行權。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
1
)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2
)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
3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個交易日內;
(
4
)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在可行權日內,若達到本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激勵對象應在股票期權
授予日起滿
14
個月后的未來
36
個月內分三期行權。
本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行權安排
行權時間
行權比例
第一個行權期
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1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權授予日起2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40%
第二個行權期
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2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權授予日起3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第三個行權期
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38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權授予日起50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在上述約定期間內未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或因未達到行權條件而不能申請
行權的該期股票期權,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行權的
股票期權。
修訂后
4
、可行權日
在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通過后,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滿
14
個月后
可以開始行權。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
1
)
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
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2
)
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
3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
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
4
)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如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不得行權的期間另有規定的,以相關規
定為準。
在可行權日內,若達到本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激勵對象應在股票期權
授予日起滿
14
個月后的未來
36
個月內分三期行權。
本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行權安排
行權時間
行權比例
第一個行權期
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1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權授予日起2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40%
第二個行權期
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2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權授予日起3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第三個行權期
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38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
期權授予日起50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0%
在上述約定期間內未申請行權的股票期權或因未達到行權條件而不能申請
行權的該期股票期權,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行權的
股票期權。
《
2019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
票
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中的相關內容
已同步做出修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
年
3
月
3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