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2股公布分紅方案-更新中

發布時間:2022-03-22 05:20:17  |  來源:中財網  

【01:47 天賜材料公布2021年年度分紅方案預案(每10股轉增10股)】


天賜材料(股票代碼:002709)公布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公告。

(一)高送轉方案的具體內容

提議人:董事會
提議理由: 根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審計報告,母公司2021年度實現的凈利潤為 1,053,183,845.25元。根據《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105,318,384.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758,779,561.97元,扣除實施 2020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489,310,809.51元,2021 年末未分配利潤為1,217,334,213.18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結構狀況,結合公司 2021年度實際經營盈利情況和資本公積金情況,以及公司未來發展的良好預期,為回報全體股東,與所有股東共享公司經營成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關于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相關規定,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提出了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送紅股(股)派息(元)公積金轉增股本(股)
每十股05(含稅)10
提示本預案披露后至權益分派實施股權登記日期間可分配股份總數由于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行權、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再融資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發生變化的,則以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可分配股份總數為基數,利潤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配總額,資本公積按照每股轉增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轉增總額。
(二)高送轉方案的合法性、合規性

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計劃、股東長期回報規劃以及作出的相關承諾,充分考慮了對廣大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有利于與全體股東分享公司成長的經營成果,具備合法性、合規性。

本次資金公積金轉增股本金額未超過報告期末“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余額。本方案的實施不會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

(三)高送轉方案與公司成長性的匹配情況

2019-2021 年度,公司同期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

16,319,676.03元、532,871,488.05元、2,208,337,176.26元,均保持持續增長,復合增長率為 1063.26%。公司 2021年度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20,833.72萬元,同比增長314.42%,基本每股收益為2.35元,按照每10股轉增10股的方案實施后,2021年的每股收益變為1.16元,高于0.2元。

故該預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6.5.12條第(一)項“最近兩年同期凈利潤持續增長,且每股送轉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兩年同期凈利潤的復合增長率”的規定。同時,公司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 6.5.13條規定“報告期凈利潤為負、凈利潤同比下降 50%以上或者送轉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的有關情形。

本預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實際經營和盈利情況,以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預期和戰略規劃,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充分考慮了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訴求,為積極回報全體股東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0年-2022年)》等相關規定,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兼顧了股東的即期利益和長遠利益,與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相匹配。

【01:42 衛星化學公布2021年年度分紅方案預案(每10股轉增4股)】


衛星化學(股票代碼:002648)公布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公告。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天健審〔2022〕1118號),公司2021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006,510,688.6元,母公司實現凈利潤911,782,467.86元,根據《衛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規定,按照母公司2021年實現的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91,178,246.7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2,565,999,243.27元,減去本年度已經分配利潤208,862,904.5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3,177,740,559.77元。

鑒于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為了保障股東合理的投資回報,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綜合考慮投資者的合理回報和公司的長遠發展,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發展及新項目建設的前提下,董事會擬定如下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戶中的股份余額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5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轉增金額未超過報告期末“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余額。截至本次董事會召開之日,公司總股本為1,720,071,529股,扣除公司回購專戶的股份余額3,423,900股后,應分配股份數為1,716,647,629股。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前,若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將按照總額不變的原則對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利潤分配手續。

關鍵詞: 上市公司 利潤分配 公司章程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