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工作方案
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 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11日晚,深圳市教育局發布消息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深圳市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全面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確保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2年內成效顯著,全市教育生態明顯好轉,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工作方案》提出,全市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專項行動期間,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數量在現有數量上大幅壓減。
“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方案》要求統籌做好面向各學齡段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類)培訓。
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線下、線上)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校外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嚴禁中小學生在正常上課時間參加校外培訓。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點30分,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點。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
嚴肅查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者單個科目超過60個課時費用的行為,以及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費的行為,全面防范一次性費用收取過高導致的預付費風險。
《工作方案》還提出,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宣傳與實際不符或無法證實的內容,通過夸大培訓效果、夸大機構實力、虛構師資力量、虛構升學率、虛構考題命中率、虛構教師教育成果、虛構學生成績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記者 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