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進行培訓

發布時間:2021-04-09 13:49:32  |  來源:北京商報  

4月9日,據教育部官網顯示,教育部印發《關于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幼小銜接工作進行部署。《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小學嚴格執行免試就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堅持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

同時,在幼兒園滿足需要的地方,小學不得舉辦學前班。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內容,不得布置讀寫算家庭作業,不得設學前班。若幼兒園出現大班幼兒流失的情況,應及時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當地教育部門報告。教育部門應根據有關線索,對接收學前兒童違規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嚴肅查處并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對辦學行為嚴重違規的幼兒園和小學,追究校長、園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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