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電商熱衷“超長預售”商家小算盤打得響

發布時間:2022-04-07 09:41:01  |  來源:新安晚報  

電商預售,原本適用于一些工藝復雜的商品或首發上市的新品,如今大有向普通商品蔓延之勢。尤其一些“網紅服裝”店鋪,更是開啟超長預售模式。從原先的七天,到后來的一個月、四十五天,越拖越長的預售時間讓消費者叫苦不迭。“預售不告知”“超出預售時間發貨”等現象備受詬病。

網紅電商熱衷“超長預售”,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制造噱頭。部分商家將預售模式作為營銷宣傳和流量增長的手段,故意制造“奇貨可居”的假相,以此吸引消費者。預售期越長,越有充分的時間進行炒作。另一方面,轉嫁風險。對于服裝行業來說,款式多樣,更新頻繁,難免出現產品滯銷、庫存積壓的現象。一些商家就通過“超長預售”,提前試探市場反應。有業內人士透露,一些網紅店100種新款可能只有20款是現貨。一旦預售不及預期,就以種種理由取消訂單,從而將試錯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商家的小算盤打得響,卻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消費者完成支付的情況下,商家有義務及時安排發貨。動輒一兩個月的“超長預售”,相當于商家占用消費者的錢款,卻無需履行相應的義務。況且,預售期間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很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原本春天買的毛衣,等夏天才收到貨,讓人哭笑不得;嬰幼兒身體發育快,看好的尺碼一旦晚兩個月發貨,寶寶很可能穿不上了。此外,一些商品銷售頁面并沒有預售字樣,等到消費者付款后,才顯示發貨日期,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遏制“超長預售”,需要監管“超長待機”。有關部門應加強對電商臺預售商品的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凡預售商品須在醒目位置明確告知發貨日期,并約定違約責任,超出合理預售期限的商品不予上架。對于預售期擅自取消訂單、發貨時間一拖再拖的,必須依法予以處罰。

除了監管部門行政處罰外,消費者也有權向單方面延遲發貨甚至最終不發貨的違約商家索賠。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消費者應提高維權意識,通過向消協投訴、向法院起訴等方式,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有關部門也應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簡化處理流程,幫助消費者維權。只有提高違法成本和失信代價,商家才不敢以“超長預售”為由,恣意薅消費者羊毛。

關鍵詞: 網紅服裝 預售模式 預售商品 電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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