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中產生的大量垃圾,正在嚴重侵蝕我們的生存環境。垃圾分類是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避免“垃圾圍城”的有效途徑。那么,垃圾分類的意義究竟是什么?生活垃圾應當怎么分類?接下來讓我們一起走近生活垃圾分類~
(資料圖)
垃圾分類是垃圾分類處置的首要環節,是解決生活垃圾收運環節二次污染問題,并有效控制末端處置效果,減少環境污染的重要舉措,是培養和體現人民群眾文明素質,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
主要體現在一是充分回收利用可回收物,變廢為寶,減少垃圾處理量;二是通過分類收集后便于對不同垃圾進行分類處置,減少環境污染。
02生活垃圾分類的方法1.單位(公共機構)、居民小區應采用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四分法”;農村集中投放點(垃圾箱房)應采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四分法”;
2.農貿市場應采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三分法”;城市公園(廣場、綠地)等應采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三分法”;
3.城市道路公共清掃區采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分法”;農戶門口等宜采用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兩分法”。
03生活垃圾分類目錄指引04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標識和顏色
生活垃圾分類標識應符合 GB/T19095 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要求,在收集容器顯著位置印制分類標志,區分收集容器顏色。
01分類標志(使用于中大型容器)02收集容器顏色(240 升或 120 升標準容器)03簡化標志(適用于小型容器)05分類投放要求01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1.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有食堂或集中就餐的單位)和其他垃圾分類收集容器。
2.食堂或集中就餐區域設置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可根據垃圾產生情況增設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3.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內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個辦公樓(層)至少設置一處,一般設置于方便投放的公共區域)可根據垃圾產生情況增設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4.單位生活區的生活垃圾容器配置可參照居民小區相關要求。
5.因地制宜設置分類收集房或分類垃圾集中點,以及裝修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臨時存放點,并與回收或處置單位預約回收,實行生活垃圾分流分類管理。
02居民小區
1.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交付點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 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分類收集容器宜設置于分類收集房內。
2.居民小區應因地制宜設置垃圾分類收集站點,探索推行定時定點 分類投放制度。不具備條件設置分類收集站點的,應設置分類垃圾集中 點,便于分類垃圾的集中收集。
3.居民家庭按照“一嚴禁、一鼓勵、兩分類”實行垃圾分類,即: 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類別生活垃圾,鼓勵將可回收物進行自行交售 或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做好日常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兩分類。
4.每個居民小區應至少有一個投放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臨時存放點。小區內建有的資源回收服務點,可替代可回收物臨時存放點。因條件限制無法設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存放點的,應在公共區域設立。明顯的標識,公布回收電話,開展預約回收。
5.應設置裝修垃圾、大件垃圾臨時存放點,并與回收或處置單位預約回收,便于生活垃圾分流分類管理。
03公共場所1.應當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不可回收物)兩類收集容器,以及分類垃圾集中點。
2.機場、客運站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配備餐飲區或客流集中休息區的,應當增設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實行單獨收運。
04農貿市場和生鮮市場(超市)等
1.集中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點。
2.分區設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兩類收集容器,并結合實際提高易腐垃 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06分類收運要求1.對不同類別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運,做到源頭分類投放和終端分類處理無縫銜接。
2.合理設置垃圾箱房(亭)、垃圾桶站等分類收集站點,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和容器標識應全市統一規范。
3.收集(處理)單位(企業)應建立進出臺賬,記錄其種類、數量、去向等,并完善統計制度。相關單位、社區應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的分布、開放時間,以及各類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收運頻率、收運時間和處置去向等信息。建立“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對未實行垃圾分類或分類不符合要求的單位,多次違規拒不整改,環衛部門(專業公司)可以拒絕收運并移交執法部門處罰。
4.分類后的生活垃圾必須實行分類運輸,嚴禁“先分后混”、“混裝混運”。要按照區域內各類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線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并噴涂統一規范的標識。合理布局建設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實現再生資源回收、分類、儲存、中轉等功能。規范有害垃圾中轉運輸,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暫存點布局。
07分類處置要求1.有害垃圾實行強制回收,交由生態環境部門核準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鼓勵環保企業全過程統籌實施有害垃圾的分 類、收集、運輸和處理。
2. 廚余垃圾可結合區域實際情況采取集中處理為主、分散處理為輔的模式,可采用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廚余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進行集中生物處理。
(2)農村易腐垃圾采取堆肥處理。
(3)擠壓脫水后進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協同處理。
(4)大型農貿市場、果蔬市場、標準化超市等地的易腐垃圾,宜由營單位建設小型分布式,易腐垃圾處理站采取就地處理方式處理。
3.其他垃圾統一收運至市、縣的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所,進行焚燒、 水泥窯協同或衛生填埋處理,逐步減少原生垃圾填埋量。
4.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進行回收利用和資源化處理。
垃圾分類靠大家
環境關系你我他
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
(來源:咸寧市環衛局編輯:方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