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天下!【百日行動】購車需謹慎!咸安某4S店銷售員為償還債務挪用3名客戶購車款

發布時間:2022-09-02 17:50:19  |  來源:咸安區融媒體中心  


(資料圖)

云上咸安報道購買新車本是一件高興的事,不過咸安的胡先生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他們按約定支付了部分購車款,卻遲遲未能提到心儀的新車。苦惱不已的胡先生在多次向銷售員催促無果后無奈報警,卻得知購車款早已被挪用。

據悉,2022年8月16日,胡先生在某4s店訂購了一輛新車,并將43300元購車款支付給該4s店銷售員祝某某。到了約定時間,祝某某卻不能按約交付新車,并以多種借口搪塞胡先生。胡先生在祝某某一次次推托中起了疑心,遂向咸安警方報案。

咸安公安分局甘棠水陸派出所接警后,根據胡先生提供的線索,以“百日行動”為抓手,立即展開調查,結合現場走訪,民警發現該4s店銷售員祝某某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間,竟然利用自己職務之便,在導購銷售車輛的過程中,曾以承諾在約定時間內交付車輛并向受害人出具購車合同和收據為理由,騙取受害人胡某、熊某某、涂某某3人支付購車款共計12萬余元,直至案發時,祝某某因遲遲未能向胡先生交付新車而導致事情敗露。

8月30日,祝某某向警方如實供述了自己虛構在約定期間交付車輛詐騙受害人購車款的犯罪事實。據祝某某交代,其騙取的12萬余元購車款中,僅有3萬余元轉入了總公司賬戶,剩余的錢全部用于償還個人信用卡。

目前,祝某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咸安警方刑事拘留。

(特約記者:徐程程 通訊員:李朝 編輯:董盈 責編:余婭敏)

關鍵詞: 利用自己 償還債務 購車合同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