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云上咸安報道 為認真貫徹落實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總要求,扎實做好道路交通預防“減量控大”工作,8月1日,咸安交警大隊依法對電動車“三項”整治行動中查扣的一批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進行集中清理銷毀。
在咸寧市興源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報廢車場,民警逐一核對報廢車輛的發(fā)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和車輛型號,確保報廢機動車銷毀程序規(guī)范,堅決遏制報廢車輛重新流入社會。隨著鏟車的轟鳴和切割機的施工作業(yè),一輛輛報廢的車輛被瞬間銷毀。
據(jù)悉,此類報廢車輛技術狀況差,安全隱患極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共集中銷毀報廢摩托車316輛,有效地消除了報廢摩托車上路帶來的事故隱患,進一步凈化了道路交通環(huán)境,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
咸安交警提醒: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安全性能、穩(wěn)定性極低,容易釀成事故發(fā)生,請廣大群眾不要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自覺注銷登記,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通訊員:蔣敦文 編輯:董盈 責編:余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