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實施!福州出臺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2-04-28 10:02:10  |  來源:福州新聞網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州市建筑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工作意見》)和《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建筑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兩份文件均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

《工作意見》有效期5年,旨在進一步促進我市形成大企業做大做強、中小企業做精做專的良好發展生態,提高建筑產業發展集中度,提升我市工程質量品質,實現向建筑強市的轉變。《實施方案》有效期3年,重點圍繞招大引強,補足短板,進一步健全福州市建筑業招商政策體系,提出引進一批市外優質的特級(綜合)、一級(甲級)建筑企業落戶福州。

《工作意見》從八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包括加大幫扶力度、優化招投標制度、支持聯合體投標、推動多元化經營、推廣新型建設模式、開展資信評級、加大招商力度、搭建合作平臺等。為補足我市建筑業企業在重大工程領域的發展短板,《工作意見》提出,要引導外地優質建筑業企業與我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加強交流合作,支持我市建筑業龍頭企業與外地優質建筑業企業聯合參與我市工程建設,提升項目管理能力及專業技術水平。鼓勵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將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發包或分包給福州市資信良好的建筑業企業。

《實施方案》明確了優質引進企業標準。為吸引優質企業落戶我市,對于我市優質引進企業按其建筑業資質類別等級,給予落戶專項獎勵。最高資質為施工總承包特級或綜合資質的企業,自引進之日起,5年內給予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每年獎勵不超過其地方財政貢獻;最高資質為施工總承包一級或甲級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其年度地方財政貢獻。

此外,《實施方案》還提出,鼓勵優質引進企業與其母公司組建聯合體參與福州市城市軌道交通、機場設施、大型市政橋梁、大型綜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礎設施項目投標。支持優質引進企業參與我市項目建設,支持福州市優質引進企業與其母公司以聯合體形式優先參與我市公共基礎設施、片區開發、城市更新等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記者:潘倩)

關鍵詞: 軌道交通 交通規劃 多元化經營 交通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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