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交巡警支隊朝天門大隊在夜間酒駕查緝行動中,查獲了一名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男子。在民警上前盤查時,男子辯稱自己要打電話,一直拖延時間,不愿意接受詢問,但男子身上的酒精氣味卻早已“出賣”了他。
當時已是半夜,一輛白色小車在卡點不遠處靠邊停下,隨后從駕駛室下來一名男子徑直離去。這一系列可疑行為均被民警盡收眼底,遂上前詢問情況。看到民警靠近,男子一再辯稱自己下車是要打電話,民警便在一旁等候,能聞到男子身上濃烈的酒精氣味一直未散。看到民警遲遲不愿離開,男子這下繃不住了,坦白了自己酒后駕車的行為。
隨后,民警對該男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36mg/100ml,已經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汪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
渝中交巡警表示,廣大駕駛人切勿因酒后駕車心存僥幸,那些所謂的逃避酒駕測試的“方法”,全是假的。唯一規避的方法只有切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一、酒量大,喝一點不會影響?
有的駕駛人存在僥幸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或喝完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不會被查出酒駕。但其實酒量好壞與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系。法律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至80毫克為飲酒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二、酒后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并發生位移,駕駛人即處于駕駛行為當中。駕駛人飲酒后駕駛車輛即使車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受到了酒精影響,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極易發生危險引發事故,對駕乘人員和周圍人群安全造成威脅。
三、隔餐酒、隔夜酒不屬于酒駕?
很多人中午過量飲酒后,下午稍作休息,選擇夜間開車;或者是晚上飲酒,次日早上開車。這些“隔餐酒”“隔夜酒”也許并未代謝完畢,血液中仍然含有酒精成分,還是可能涉嫌構成酒駕或醉駕,這就是通常說的“隔餐酒駕”或“隔夜酒駕”。
四、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
有些駕駛人見有交巡警盤查,會趕緊喝水,試圖以此沖淡口腔里的酒味。事實上,交巡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里的。肺部氣體,并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能沖淡,而且體內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長達10多個小時,所以喝水無法快速沖淡酒精含量。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劉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