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局昨天發布《關于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本市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實現定向使用,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2023年起,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門診待遇將不設封頂線。
目前,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超出2萬元部分由個人負擔。根據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含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上不封頂。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17萬人,為參保人員減負約10億元。
按照國家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個人賬戶資金應專款專用。9月1日起,本市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參保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藥費用。今年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折中的個人賬戶資金,今后仍可隨時取現使用。市醫保局表示,將通過個人賬戶資金的逐步積累,形成醫療儲備金,解決個人和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負擔,增強抗風險能力。
為進一步減輕職工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自2022年度起,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參保人員在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一個年度內門診和住院累計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起付標準以上5萬元以內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報銷60%,5萬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報銷70%,上不封頂。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3.5萬人,為參保人員減負1.2億元。
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比例不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仍執行現行標準,70歲(不含)以下按照每月100元劃入,70歲以上按照每月110元劃入。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許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濟使用家庭成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規定的相關費用,并可使用個人賬戶為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通過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個人賬戶,減輕家庭現金支付負擔,構建“我為家人、家人為我”的新的保障機制。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時,應先使用完本人個人賬戶資金,再按備案順序使用他人個人賬戶資金。
市醫保局提醒,9月起,每月1日至5日,醫保經辦機構將根據醫保費征收情況,完成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的劃入工作。之后,參保人員可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我要查”菜單、市醫保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查詢個人賬戶資金劃入、結息、使用等情況。
(實習記者 柴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