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葫蘆島市《深入實施“興葫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興葫英才計劃”政策措施》)正式出臺。這標志著葫蘆島市將通過打破思維觀念局限、完善人才政策等措施,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將人才優勢轉化為發展強勢,以人才工作高質量發展,引領葫蘆島高質量發展。
《“興葫英才計劃”政策措施》共有5個部分:實施“興葫英才”計劃,打造創新發展主力軍,共包括4個人才和團隊支持項目;加強平臺建設,匯聚人才干事創業,共包括6個方面政策措施;吸引留住高校畢業生,集聚振興發展新動能,共包括3個方面政策措施;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共包括6個方面政策措施;優化服務保障,營造“近悅遠來”的人才發展生態,共包括3項服務保障措施。
《“興葫英才計劃”政策措施》具有4個方面突出特點:突出重點項目,瞄準“高精尖缺”,以高素質、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和團隊為重點,引領帶動各領域、各行業人才隊伍協調發展。共設立4個項目,即面向“帶土移植”團隊,支持各類團隊來葫蘆島開展技術攻關、轉化科技成果和創辦科技型企業。面向科技自立自強,區分頂尖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人才5個層次,支持人才開展科技創新和科學研究。面向全市各行業、各領域優秀人才,支持為高質量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優秀專家。針對制造強市建設,突出重點產業,依托重大項目、骨干企業,培養集聚技術創新高端人才、優秀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針對社會經濟重點領域,培養集聚哲學社科、文藝體育、教育教學、醫療衛生、鄉村振興和金融領域等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在支持團隊方面,對在葫蘆島市開展技術攻關、破解“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團隊,按業績貢獻給予團隊最高100萬元科研經費、20萬元獎勵;對在葫轉化科技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創業團隊,按業績貢獻給予團隊最高40萬元獎勵;對柔性引進與企業開展短期合作的專家團隊,按業績貢獻給予團隊最高5萬元獎勵。在支持人才方面,對頂尖人才在給予1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進一步支持;杰出人才最高給予60萬元科研經費、15萬元獎勵;領軍人才最高給予40萬元科研經費、12萬元獎勵;拔尖人才最高給予20萬元科研經費、9萬元獎勵;青年人才給予6萬元獎勵。在建強平臺方面,對新設立的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對省備案的瞪羚、雛鷹企業及獲得國家和省級創新創業大賽獎、國家科技獎和省科技獎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作用發揮突出的各類產才融合平臺、引才薦才平臺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以會引才”“以才引才”的學術交流平臺,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葫蘆島市還激活體制機制,注重各類主體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上的積極性,聚焦放權授權,持續擴大高校院所、企業、公立醫院等在選人用人、編制使用,薪酬分配、崗位設置等方面的自主權,確保放權充分,授權到位。聚焦強化企業承載創新人才主體地位,在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可不受學歷、資歷、崗位職數限制,經考核直接認定相應級別職稱。圍繞葫蘆島“4+7”產業布局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進和培育的高層次人才及新入選“興葫英才計劃”五個層次的人才,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用到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注重各類人才對葫蘆島高質量發展的實際貢獻,真正實現以業績論英雄。
葫蘆島市還緊盯人才所需所盼,多方面采取措施,為人才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在優化創新生態方面,延長離崗創業人事關系保留期限,建立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不少于10年的使用權,讓人才心無旁騖地創新創業。在優化服務保障方面,堅持本地人才和引進人才一視同仁,在項目資助、薪酬待遇、健康醫療、子女教育方面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切實留住人才,有效遏制人才流失。在優化社會氛圍方面,落實聯系服務專家制度,加強政治引領,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形成講科學、愛人才、重創新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