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購買100萬元理財產品,質疑遭虛假宣傳 理財經理稱“未作收益承諾

發布時間:2023-01-11 09:49:59  |  來源:紅星新聞  

一年前,2022年1月,四川樂山的徐先生在某銀行樂山分行購買了100萬元的理財產品。如今,60多歲的徐先生稱,這款理財產品的收益還不到當初宣傳的兩成,質疑銀行工作人員虛假宣傳。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我沒有作過任何的收益承諾。”對于徐先生的質疑,為其辦理業務的銀行理財客戶經理唐女士表示,這款產品屬于低風險,這一年行情不好,能有收益已經算不錯了。不過,該理財產品合同顯示評級結果為中等風險。對此,該銀行樂山分行稱沒有權限接受記者采訪。

買100萬理財產品

老人稱收益遠未達預期 質疑銀行虛假宣傳

在為自己的房屋質量問題奔波多年之后,年過六旬的徐先生終于獲得了一筆賠償,他決定拿出100萬元先存銀行,掙點收益來裝修新買的房子。

“之前聽別人說銀行有一種年利率5%左右的存款,但過來咨詢后發現已經沒有了。”徐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于是銀行理財經理給他推薦了三款理財產品,“說年化收益分別是4%、7.2%、7.5%,我準備選中間的,她說買100萬,一年7萬應該沒問題。”

徐先生說他不怎么識字,對智能手機操作也很陌生,出于對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當時都是理財客戶經理幫他在手機上操作,自己只是輸入密碼。

不過,沒過多久,徐先生發現這款理財產品出現了虧損,理財客戶經理安慰他,稱后面會漲的。直到2022年中秋節前后,這款產品的收益大概有2.5萬元,徐先生已經失去信心準備贖回,但被告知至少要滿1年,“她還說年底4萬元肯定沒問題。”

↑徐先生購買的理財產品

1月9日,離最近贖回日僅剩2天,徐先生購買的這款理財產品累計收益12500余元,他認為遠未達到當初宣傳的收益7萬元,也未達到之后說的4萬元,就是存定期也不止這點利息,“差太遠了,銀行純粹就是虛假宣傳,欺騙我購買了這款產品。”

理財經理回應:

行情不好有收益就不錯 未作任何收益承諾

1月9日下午,徐先生來到該銀行樂山分行進行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對于他的質疑,為其辦理業務的理財客戶經理唐女士稱,這款產品的年化收益率不可能有那么高,而且理財產品的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也不等于實際收益。

在雙方溝通中,唐女士表示,因為受2022年初俄烏沖突、年底債券市場調整等影響,很多理財產品都受到了影響,徐先生購買的這款理財產品屬于低風險,能有收益已經算不錯了,其他很多理財產品都是虧損的。

作為一名從業多年的理財客戶經理,唐女士強調,在為客戶介紹產品時,她是不可能作出任何承諾收益的。同時,她也否認了代徐先生操作手機,稱她只是會提示客戶如何進行操作。徐先生提出,能否查看辦理業務時的監控視頻,對方說監控視頻只保存半年。

徐先生稱,對自己來說,未達到宣傳的預期收益即是虧損,希望銀行能承擔一部分責任,彌補自己的損失。但唐女士表示這沒辦法,并勸徐先生到期后先盡快贖回。

↑合同顯示該產品為中等風險

紅星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徐先生購買的為XX理財博享鑫榮日開1號(365天持有期)理財產品,產品類型是混合類、非保本浮動收益型。合同顯示,該銀行理財內部評級該產品為中等風險(R3),并非唐女士所說的低風險。對此,唐女士表示,他們把R3及以下的都稱為低風險。

對于徐先生提出的疑問,該銀行樂山分行回應紅星新聞記者稱,沒有權限接受采訪。

溫馨提醒

理財產品不得虛假、片面宣傳

業內人士提醒購買時保留相關證據

根據銀保監會出臺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理財產品的銷售機構不得虛假宣傳、片面或者不當宣傳,不得預測理財產品的投資業績或者出具、宣傳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

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最好能夠保留相關的數據和錄音錄像等材料,記錄并保留銷售人員對投資者的承諾,后期如果出現了投資損失或者與銷售人員的承諾不一致,可以拿這些證據向銀行和監管部門進行申訴。

關鍵詞: 虛假宣傳 客戶經理 銀行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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