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擬增923家醫保定點醫藥機構 含169家醫療機構和754家零售藥店

發布時間:2022-09-21 08:21:1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日前,市醫保局公示了923家新增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名單,其中包括169家醫療機構和754家零售藥店。據悉,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名單公示時間為9月19日至9月26日。這意味著,北京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將更加方便。

北京青年報記者查看公示名單發現,此次新增的923家醫保定點,754家零售藥店占據大頭,為總數的81.7%。其中東城區包括北京白塔寺藥店東單醫藥有限公司等48家;朝陽區包括北京定福莊金象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等116家等。

據了解,去年11月,市醫保局印發了《北京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可以通過申請簽訂醫保協議,納入醫保定點管理的基本條件和流程。在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保定點的條件中,提出醫保定點藥店應按照醫保藥品目錄要求,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目錄,以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該辦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保證了醫保資金安全,促進零售藥店定點管理的規范化、法治化。

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本市共有642家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此次新增754家后,全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總數將達到1396家,這也將使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更加方便。而上述調整與9月1日起北京醫保個人賬戶定向使用的新政策不無關系。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本市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個人自付的費用或者購買醫保目錄外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所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都可以持社保卡使用個人賬戶進行支付。在定點藥店購藥時,若為持外配處方購藥的情況,參保人員須出示社保卡和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外配處方。

購藥時,定點零售藥店將讀取參保人員社保卡,通過醫保信息系統下載外配處方信息進行醫保分解。需個人支付的部分,將優先通過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現金、銀行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補足。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自主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費用,則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相關費用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個人賬戶進行支付,不足部分也可由現金、銀行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補足。(記者解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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