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7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完善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項具體政策。
文件提出,各地要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和工作落實,結合實際及時完善具體政策措施,周密組織實施,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完善優化生育政策目標管理責任制,研究建立指標體系,監測評估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成效。
建設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
提升優生優育全程服務水平。包括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各省、市、縣級均應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健全“縣級篩查、市級診斷、省級指導、區域輻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網絡等。
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十四五”期間,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開展10個左右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推進兒科醫療聯合體建設,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下沉和均衡布局。開展母嬰友好醫院和兒童友好醫院建設。
建立完善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新媒體等多種渠道,普及科學育兒知識與技能。鼓勵地方采取積極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擴大家政企業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等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
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
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設施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加快制定出臺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在滿足學前教育普及的基礎上,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開設托育服務相關專業,加快培養專業人才。依法逐步實行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深入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加強托育崗位人員技能培訓。
實施“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著力補齊農村地區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普惠性資源短板。優化義務教育結構,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和政府購買學位方式提供。繼續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降低學生就學成本。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提升課后服務質量,按規定保障課后服務經費。嚴格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加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規范培訓機構收費行為。加強對家長的家庭教育指導,樹立科學育兒觀念。
另外,用人單位可結合生產和工作實際,通過與職工協商,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工作方式,為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提供工作便利,幫助職工解決育兒困難。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通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同時,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孕婦休息室、哺乳室,配備必要母嬰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學校、社區、群團組織等開展寒暑假托管服務。(本報實習記者 柴嶸)
關鍵詞: 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 母嬰安全 國家區域醫療中心 家庭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