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提示:消費者簽字確認不等于商家免責

發布時間:2022-08-08 10:04:28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8月4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再次發布定制家具消費提示:消費者簽字確認不等于商家免責。

近期,成都市消費者鄧女士向四川省消委會投訴稱,其定制的一組衣柜因為尺寸錯誤,安裝時高度過高,柜體與墻壁間隙太大,柜門款式與效果圖也完全不一樣,但商家以“消費者簽字確認圖紙”為由,只愿意賠償1000元,重做則需再次付款。經調解,商家同意按照實際尺寸重新下單并加急完成安裝。

四川省消委會顧問律師時莉表示,消費者簽字確認不是商家規避責任的借口。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規定,經過消費者簽字確認的圖紙或效果圖屬于定制合同的一部分,商家有責任與義務嚴格按照圖紙或效果圖進行設計和制作,不得擅自更改,否則商家應當向消費者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也就是說,如果商家提供的產品因為設計缺陷、測量失誤等,導致最終安裝效果不符合國家、行業產品質量標準的,即使消費者在設計圖紙上簽字,商家也要承擔責任。

時莉表示,商家是家具定制的承攬方,應當具備專業性,這是一般消費者不具備的,商家應當以自身的專業知識指導消費者,給出合理建議和必要的提示,并對定制產品負責。因此,即使消費者簽字確認了相關圖紙、尺寸數據等內容,也不能成為商家免責的借口。

為了確保有效維權,四川省消委會顧問律師謝文強提醒消費者,要注意保管好商家主體信息、相關品牌授權或經營權等憑證、商家的宣傳資料、書面合同、效果圖(作為合同附件并加蓋公章)以及付款憑證等。(本報記者 劉銘)

關鍵詞: 消費者簽字確認 商家免責 消費者簽字確認不等于商家免責 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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