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1項違法行為!百信銀行被罰503.2萬元

發布時間:2023-08-29 13:54:47  |  來源:Fintech圈子  


(資料圖)

8月29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中信百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11項違法行為類型,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03.2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8月20日。

具體違法行為包括:未嚴格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相關要求;未按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核查和處理;未按規定對異議進行書面回復;異議處理超期;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準確、完整、及時地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使用格式合同;信息披露未以適當方式供金融消費者確認接收與其切身利益相關的完整信息;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投訴數據漏報。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另外,本次罰單中,百信銀行三名相關負責人對相應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合計被罰33.3萬元。

具體來看,李某朝(時任行長助理)對百信銀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4.1萬元;徐某(時任行長助理)對百信銀行未嚴格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相關要求,被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朱某沂(時任前惠普信貸事業部技術總經理、現平臺金融事業部總裁)對百信銀行未按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核查和處理,未按規定對異議進行書面回復,異議處理超期負有責任,被罰款24.2萬元。

文 /北京商報記者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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