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逐步分區域、分階段開展自動駕駛汽車混行試點

發布時間:2021-07-15 16:28:21  |  來源:信息時報  

昨日,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生態建設之“自動駕駛混行試點”活動在琶洲廣報中心舉行。記者現場獲悉,活動宣布廣州正式啟動自動駕駛汽車混行試點,國內首條L4級別自動駕駛重卡干線物流示范運營線路啟動。廣州成為國內第一個落地L4級別自動駕駛重卡干線物流示范運營線路的城市,邁出自動駕駛規模化應用關鍵一步。

據介紹,廣州逐步分區域,分階段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混行試點。全市將在南沙區、黃埔區等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先行試點區開展混行試點,區域內的具體運營范圍(含公路類型)由試點區政府自行劃定。在試點前期,主要支持開展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等客運活動及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等載物活動,后期將根據技術發展情況,審核并陸續開放如城市智能環衛、快遞、郵政等其他應用場景。

到2025年,將分五個階段完成不同混行環境比例、車路協同不同參與度以及多種新型出行服務的多維度、綜合、大規模城市交通試驗。

在準入機制方面,政策文件對涉及的人、車進行了明確規定。運營主體必須在廣州注冊,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1億元。在國內外測試時間不少于24個月且測試里程不少于100萬公里,同時在廣州已劃定的測試區內三級測試路段合計完成自動駕駛里程不少于20萬公里測試,且未發生主動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態。

運營車輛必須符合相關技術標準,或經市專項工作組組織專家組評審,綜合評估安全狀況達標。所有車輛必須購買不少于1000萬元/臺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保險,以及不少于500萬元的承運人責任保險。安全員必須具有3年以上傳統機動車駕駛經驗和100小時以上自動駕駛系統操作經驗,并通過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安全員培訓考核。

據悉,廣州還將支持開展自動駕駛汽車示范運營安全員培訓和管理工作,推動建立安全員管理體系。鼓勵區財政對安全員培訓、管理和工資等費用給予一定補助。

市工信、交通、公安、司法等12個市直部門明確職責分工、界定工作權限。參與試點的區須根據轄區混行管理實際,制定并優化智能網聯(自動駕駛)混行試點各項政策,并負責示范運營日常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記者 歐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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